安省兩鄰居因籬笆問題爭執 誰付賬問題鬧上法庭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綜合報道】安省的兩名鄰居陷入了一場激烈爭執,可能最終要在法庭相見,爭論的焦點是房子之間新建的籬笆誰付賬。

據多倫多CTV新聞報導,在安省賓頓市,一名男子決定要拆除籬笆並換上新的,他聲稱鄰居允諾負擔一半的費用,但當新籬笆建好後鄰居拒絕分擔費用,這名男子決定要把上他的鄰居告上小額錢債法庭。

他不肯分擔費用的鄰居伊蘭德(Michele Eilander)說:「問題是我們沒有同意這樣做。」她補充說自己和丈夫在4年前搬到這裡。

伊蘭德說他的鄰居多年來一直在說要在兩幢房子之間建新籬笆,但她說自己從來沒有同意過,他們沒有能力去支付這筆新籬笆費用。她說:「鄰居提到他想在某個時候建一個籬笆,我們說不會接受任何項目,這就是我們的情況,但不幸的是他還是這麼做了。」伊蘭德表示他們對現有的舊籬笆沒有意見,不想花錢,但願意對它進行維修。

去年夏天,當鄰居開始修建全新的籬笆時,他們感到震驚。伊蘭德說:「我很驚訝,因為竟然如此大膽,你完全無能為力。他們就是這樣把它拆掉然後開始改建。」

多倫多CTV新聞聯繫了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鄰居,但他的律師助理表示,這兩位鄰居達成了一項協議:花 3,000元修籬笆,再花1,000元買兩道後院的門,每間屋一道。這位律師助理向多倫多CTV新聞提供了法庭文件,顯示這位鄰居要求5,000元的一般損害賠償。

房地產律師維斯勒德(Mark Weisleder)是www.Realestatelawyers.ca的高級合伙人,他並沒有介入這宗鄰居的紛爭中,他對CTV新聞說,一般而言,一個人不能建一道新籬笆然後期望鄰居去分擔費用。他說: 「安省沒有法律規定兩個鄰居之間必須有邊界籬笆……如果現有的籬笆已經存在,而且沒有被破壞或解體,那就沒有理由更換它。」

他又說: 「如果一個鄰居說我要一個精緻的籬笆,他們有權這樣做,但如果鄰居拒絕分擔費用的話,這並不可以去向鄰居收錢。」

維斯勒德說,每當鄰居之間發生爭端時,最好的辦法是設法和解,避免訴諸法庭。他說:「他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坐下來解決問題。」

伊蘭德說,現在為時已晚,目前將由法官決定誰必須支付籬笆的費用,儘管目前有大量積壓的小額索賠法庭案件。一些市政府有「圍欄觀察員」( fence viewers),他們在籬笆糾紛中充當裁判,但要在籬笆建造前與他們聯繫。

 

(圖:CTV) 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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