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一名女子之前因酒後駕車撞死一名騎單車的人而被定罪,現在她又一次被控不當駕駛。
現年27歲的烈治文山女子Darya Selinevich在2015年撞死一名44歲的騎單車者後,承認多項指控,包括不當駕駛致人死亡,並於2017年被判7年監禁。
根據調查人員當時的說法,這名前約克大學法律系學生在多倫多的一個街區以每小時110公里的速度行駛,而該街區的限速為60公里,她在撞倒Zeyong Kang後並沒有停車。
法庭發現她之後為了躲避警察,駕駛着嚴重損壞的汽車,車速高達每小時200公里,並闖了紅燈。她最終把車停在路邊,試圖步行逃離,但很快就被逮捕了。在得知Kang去世後,她拒絕提供呼吸樣本,並要求提供律師。
作為判決的一部分,Selinevich被禁止駕駛10年。
一位警方消息人士告訴CTV News,已經獲得假釋的Selinevich於周日晚上在King Road附近的400號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攔截,原因是警方接到了多個電話報警,說一輛汽車不正常行駛。
警方稱,她的酒精含量超過了法定上限的兩倍。
她面臨多項新指控,包括不當駕駛、停牌駕駛和在駕駛機動車輛時藏有毒品。(都市網Rick編譯,圖片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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