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子非法分租屋大火身亡 父母獲賠1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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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的火災現場可見大批消防員出動。CP24)

六年前多倫多市中心一幢非法分租屋發生大火,一名年輕女租客因吸入大量濃煙死亡,屋主被判賠償死者父母130萬元。

據加通社報道,安省密爾頓(Milton)的一個陪審團裁定,失火物業屋主李森科(Konstantin Lysenko)及其公司的疏忽,導致了租客拉莫斯(Alisha Lamers)的死亡。

事發於2013年11月20日,拉莫斯租住的由李森科擁有的分租屋發生火災,她被困地庫受到致命傷害,昏迷數天後去世,年僅24歲。

陪審團發現,李森科沒有為失火房屋備好並實施安全措施,也沒有維護有效的煙霧探測器。此外,地庫的窗戶安裝有鐵柵欄,令拉莫斯無法從窗戶逃脫。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當年的報道,發生火災的房屋是一間改裝成7個睡房的分租屋,甚至連閣樓也被分隔成兩間分別上鎖的獨立睡房。消防總長辦公室對火災現場的調查報告指,房屋存在有眾多消防安全問題,房屋結構缺少防火牆,且缺少逃生出口。

消防人員在查看火災現場後,發現整幢房屋只有二樓的一個煙霧報警器正常工作,其他各處的報警器都沒有電池,地庫中則連一個煙霧報警器都沒有。

■莫斯在事發前一天的留影。星報

業主曾違消防法規禁出租

代表拉莫斯家人的律師史密斯(Michael Smitiuch)稱,陪審團在他們的審議結果中非常清楚地表明,是李森科的完全疏忽,導致了拉莫斯的死亡。如果他現在不明白這一點,他將永遠不會明白。
史密斯稱,失火的分租屋是李森科擁有的四套物業之一,當時屋中住了八個人,在拉莫斯去世時,該分租屋每年帶來大約4.8萬元的收入。史密斯認為,陪審團的裁決向那些希望在可負擔房屋危機時代賺快錢的人,發出了強烈的信息。他說,「如果你打算經營一間出租屋來賺錢,那麼最好要確保它是安全的,因為租戶的性命取決於它。」

史密斯續稱,在拉莫斯的案子中,如果李森科給他的分租屋申領了執照,那麼會有人上門檢查,以確保分租屋符合消防法規。那樣的話,情況會有很大不同。

陪審團判給拉莫斯的父母每人25萬元的失子賠償,史密斯指,這個金額比之前的案子中因失去子女而獲得的賠償金高出10萬元。此外,拉莫斯父母每人還獲得25萬元的精神損失賠償。對於未來的照護費用,陪審團判給拉莫斯的母親151,200元,她的父親獲得174,800元。

目前尚不清楚李森科是否將對裁決或賠償金提出上訴。而拉莫斯的父母在其民事訴訟中,向李森科提出的索賠金額是500萬元。他們希望透過這一法律行動,讓民眾更加認識非法分租屋的危險。
李森科沒有回應加通社的置評請求,但他在辯護聲明中辯稱,保持物業符合法規不是他的責任。2015年,李森科曾因違反消防法規而被定罪,並被罰7.5萬元和監守行為18個月,期間不得擁有任何出租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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