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關注一下你的新權益 4大航空公司為此被罰4.5萬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聯邦《航空旅客保護條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於今年7月15日已第一階段實施,看來並未引起各大航空公司足夠重視。據CBC報道,聯邦交通局(Canadian Transportation Agency,簡稱CTA)昨天宣布祭出處罰措施,對四大航空公司罰款總共4.5萬元,懲處這些公司未按法例要求,在機場指定地點張貼信息牌,告知旅客其法定權益。這是航空旅客保護條例生效以來首次作出金錢處罰。

根據7月15日生效的新的聯邦航空旅客保護條例,旅客在被拒絕登機時,最高可以要求2,400元補償,在行李丟失或是損壞時,最高可以索償2,100元。

條例還規定,只要航空公司有運營進出加國境內各大機場的航線,都必須在旅客辦理登機手續的櫃枱旁、自助辦理登機手續的機器旁及登機口等處安置告示牌,告知旅客上述法定權益,否則將被處罰。

加航指新例繁複 遵守非易事

聯邦交通局在8月27日做出的處罰決定時指出,西捷航空(WestJet)在哈利法克斯、卡加利、愛民頓及魁北克市機場未能按要求,在指定地點及時安裝旅客權益告示牌,被裁定7項違規共罰款17,500元。加航(Air Canada)被裁定5項違規罰款12,500元。Air Transat 和波特航空(Porter Airlines)各被裁定3項違規罰7,500元。依條例每項違規可罰最高25,000元,今次CTA對每項違規僅開出2,500元罰單。

渥太華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公共利益維權中心」(Public Interest Advocacy Centre)行政總監洛福德(John Lawford)表示,對於大航空公司而言,設立一塊指示牌能有多大難度?現時四大航空公司因一系列違規行為被罰,即使採取較低罰款額,方向仍是正確的。「我猜想CTA有其他證據證明這些公司未有遵守新的條例,今次罰款只是一個警告。」

他指對於眾多航空公司出現一連串的違規,自己並不感到意外。今年6月,加航、波特航空及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等17家原告,曾聯名入稟加拿大聯邦上訴法院,聲稱旅客保護條例是無效的,因為這些條例違反了國際協定。西捷和Air Transat雖然未列入原告名單,但他們都是IATA的成員。CTA及加拿大總檢察長表示這一指控沒有充分理據,要求法院駁回。

即使法庭未有判決,上述大航空公司在今年7月曾分別對CBC表示,他們會在旅客保護條例生效之後先行遵守。對於現時因違規被罰款,四家航空公司均指,他們正在盡最大努力遵守有關規定。
加航辯解說,要完全遵守這些繁複的新規例,非想像容易。法規分兩階段執行,首階段已包括許多涉及旅客權利的問題,如行李、拒絕登機、跑道上延誤、航班更改未及時通旅客等。「我們須要檢討和調整整個系統中400多個項目和步驟,才能符合新條例要求。」

夫婦蜜月旅行突遭改班機

在今次採取罰款行動之前,CTA已於上個月宣布就一宗旅客被西捷航空公司拒絕登機的個案展開調查。一對夫婦由愛民頓機場出發前去蜜月旅行,在登機口才被西捷航空職員告知,他們被安排到更晚一班航機出發。這對夫婦事先並未獲通知。

西捷向他們提供每人125元的代用券作為補償。兩夫婦認為他們的遭遇應屬被拒絕登機,依法應獲得更高賠償。CTA目前正在調查西捷的做法,是否違反了新的旅客保護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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