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觀看兒子冰球比賽 被球擊中獲賠100萬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都市網】卑詩省一名婦女在觀看兒子的冰球比賽時,頭部被冰球擊中而無法工作或處理家庭活動,卑詩上訴庭維持了陪審團給予她100萬元傷害賠償金的裁決。

根據本周公布的判決理由,現年70歲的馬修斯(Sherry Matthews)10年前在溫哥華島蘭福德(Langford)觀看兒子的冰球比賽時,冰球飛過防護網上的一個洞,擊中她的右眼。

案件於2023年進行了為期10天的審判,陪審團因她失去過去的賺錢能力而判賠她804,000元,並因疼痛和痛苦外加175,000元。

判決稱,這次受傷導致她出現嚴重頭痛、視力和呼吸問題、認知困難以及精力和情緒低落。

醫生證實她遭受了輕度的創傷性腦損傷,導致持續性憂鬱症、廣泛焦慮症和執行功能受損。

蘭福德市府、Performance Plus Hockey、格雷格·史密斯(Greg Smith)(擊中她的球員)和Eagle Ridge冰球隊承認負有責任,但表示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喪失賺錢能力,可獲得這些賠償。

他們表示,痛苦和折磨的金額「與被告的情況和法官的類似裁決不成比例」。

根據判決書,上訴人尋求總計約20萬元的賠償。

上訴人辯稱,這起事故並未對馬修斯造成重大的身體或心理傷害,而且她本來就患有憂鬱、焦慮和頭痛,並稱她的證人不可靠,這損害了專家的可信度。

但由法官霍斯曼(Karen Horsman)撰寫並得到格里芬(Susan Griffin)和格勞爾(Christopher Grauer)法官同意的判決,並沒有像上訴人所說的那樣,認為對過去收入能力損失的裁決「完全不成比例且令人震驚地不合理」。

上訴人根據馬修斯過去從事銷售工作的收入,尋求將她的收入損失金額減少到10萬元。

但法官發現,原告「完全忽視」了如果沒有發生事故,馬修斯本來可以賺到多少錢,她因受傷而無法簽訂一份利潤豐厚的合同,而且她計劃繼續工作到70歲。

理由還說,根據證據,上訴庭認為,下級法院法官就收入損失問題向陪審團進行了適當指示。

她的律師席勒(Keith Schille)在一封電郵中表示:「這項裁決理所當然地認可了陪審團的辛勤工作和謹慎決定,以及馬修斯女士在過去十年中所面臨的嚴重傷害和損失。……她展現了韌性和力量,(我們希望)這個賠償能給她帶來一些小小的安慰,儘管她失去了一切,」他說。

上訴人未在截止日期前回複評論請求。

圖: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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