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修改资格定义 自雇者遭追还CERB

加拿大都市网

(■■税务局网页显示要求误领CERB人士年底前退款。CTV)

加拿大税务局(CRA)要求部分领取加拿大紧急救助福利金(CERB)的国民,在年底前退回全部款项。目前的争议是,自雇人士符合资格条件是2019年“净”收入须超过5,000元,很多当事人抱怨未获明确信息。

据CTV报道,来自卑诗省库特尼(Courtenay)的洛格(Garth Loga)是一名自雇承包商,在疫情期间,他被迫关闭了已经营33年的生意之后,共领取了14,000元的CERB,现在却突然需要偿还这笔钱,他不得不出售卡车和工具。

洛格抱怨CRA改变了规则,却没有告诉任何人任何事情。

总收入净收入定义不明确

加拿大自雇人士有资格领取CERB,条件是他们在2019年或申请前的12个月内收入超过5,000元。 但是,在上周发出的要求还款的信件中,加拿大税务局将自雇收入定义为至少5,000元的“净”收入。

部分申领CERB的自雇人士认为,自雇收入是他们的总收入,而不是净收入,在此前CRA对此并没有明确说明。

CRA否认更改了规则。CRA发言人布兰奇(Sylvie Branch)向CTV表示,自雇职业收入视为税前净收入,即总收入减去支出。

布兰奇在周六发出的电邮中说:“CRA在计算自雇收入时,一直都是如此。 需要明确的是,在CERB的整个申领过程中,这一标准没有任何变化。”

对于洛格来说,这三个字母的单词net,令一切都变得不同。他在2019年的生意总收入超过10,000元,主要涉及安装卫星天线和网络服务。但是,一旦扣除开支,他的净收入将降至2,000元左右,远低于CERB的5,000元门槛。

洛格说,从3月至9月的整个CERB申请过程中,“净”自雇收入一词没有出现。 CRA的“谁有资格”页面上也没有提及“净”收入,该页面至今仍挂在线上。而第一次出现“净”一词是在11月26日收到的一封信中,CRA信中通知他说,在审查了其资料后,CRA无法确认他符合申领CERB的要求,因此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退回所有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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