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誹謗前男友92帖 加國女子判賠2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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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最高法院法官稱,網絡成為民眾損害他人名譽的工具。CBC
 
星島日報訊
 

溫哥華一名女子與相戀共7個月的男子分手後,在社交媒體Instagram以及其他三個網站發佈92篇誹謗前男友的帖子,稱他不忠、為失敗商人、有性病但不告訴伴侶,以及酗酒等,最終卑詩最高法院裁定該女子需賠償前男友20萬元名譽損失費,以及4萬元諮詢和律師費。根據法庭文件顯示,溫哥華女子哈爾克勞(Noelle Halcrow)在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之間在網上發佈了大量帖文,稱其前男友魯克(Brandon Rook)曾有性病但卻不告訴伴侶,還說他不忠、生意失敗及嗜酒等。
二人相戀6個月,分手一個月後哈爾克勞開始在網上發佈這些帖子。在這段關係前,二人還曾在2015年夏天有過1個月的戀情。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邁爾斯(Elliott Myers)表示,網絡可成為損害他人名譽的極有效工具,而這宗案例就是這樣的情況。

帖文均出自被告IP地址賬戶

哈爾克勞曾辯稱,這些帖文並非她自己發佈,而是由她朋友和其他人發出,但她卻拿不出證據。法官根據四個論點否定了哈爾克勞的說法,一是這些帖文都來自於哈爾克勞IP地址的賬戶;二是魯克可以證明哈爾克勞曾多次發信息給他,談到取消網絡帖文,或威脅他要重新發出帖文;三是帖文與哈爾克勞發出的信息極為相似;四是沒有其他人有發送92條誹謗帖文的動機。

邁爾斯還研究了近期與誹謗相關的兩個本地案例,以參考賠償金額。其中一宗是有人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幾條攻擊一名婚禮策劃師的帖子,最終賠償其11.5萬元;另一宗是卑詩娛樂與公園協會(Recreation and Parks Association)被人在網上誣告傷害被告而獲賠10.6萬元。

法官邁爾斯最終裁定哈爾克勞要賠償前男友20萬元名譽損失費,外加4萬元支付魯克諮詢及法律相關費用。此外,法官還禁止哈爾克勞再發佈任何冒犯性的帖子。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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