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司很官僚!12歲兒子航班延誤 家人終獲$1000賠償

加拿大都市网

【星島都市網】12歲兒子航班延誤和取消,安大略省的一位父親為了賠償,陷入了航司的官僚推諉之中。最終還是媒體介入才收到1000元賠償。

來自 Stoney Creek 的 湯普森(Ian Thompson )向 CTV表示:「我與航空公司來回溝通了 60 多次,但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今年 2 月,湯普森的兒子內森飛往佛羅里達看望祖父母。由於他在預訂時屬於無人陪伴的未成年人,因此被視為單獨乘客,但他卻與他的表兄弟一起飛往南方。

內森說,這是一次很棒的旅行,但當他回程時,他的航班被多次延誤,然後被取消並改期到第二天。

「這確實有點傷腦筋,我已經準備好回家了,但我們花了很長時間才確定航班是被取消了還是被推遲了,」內森說。

當他得知航班重新安排時,他的祖父母立即返回機場接他,這樣他就不會被困在那裡過夜。

「我們很幸運,他的祖父母還在勞德代爾堡,所以他可以留在那裡。如果他們不在,他就得待在機場了,」湯普森解釋道。

根據新的《航空乘客保護法》,如果您的航班延誤三至六小時,您應獲得 400 元的賠償。如果延誤時間為六至九小時,乘客可獲得 700 元的賠償;如果延誤時間超過九小時,您可獲得 1,000 元的賠償。

內森乘坐 Flair 航空的航班,當他的家人申請賠償時,航空公司同意了他應該得到的賠償。

「在我經歷了整個過程之後,他們承認這是他們的錯,並說我們將獲得 1,000 元的賠償,」湯普森說。

這家人被告知他們將在一個月內收到賠償金,但近四個月過去了,他們仍未收到賠償金。

「我們現在正處於他們不會履行承諾的階段。他們找了各種借口不願支付他們承認錯誤的費用。」湯普森說。

當CTV新聞聯繫 Flair 航空公司時,一位發言人表示:「很遺憾,優惠券是系統錯誤,我們正在調查根本原因。出於隱私考慮,我們無法對個別案例發表評論,但在本案中,根據《航空乘客保護條例》(APPR),客戶將獲得 1000 元,一旦提交,將包含在我們預定的支出中。

「付款後,乘客會收到一封自動發送的電子郵件。我相信那位乘客昨天就收到了付款。」

湯普森夫婦聯繫CTV新聞後不久表示,他們終於得到了應得的賠償。

如果您的航班延誤或取消,並認為您應獲得賠償,則必須經過一個流程。如果您的索賠最終被航空公司拒絕,您也可以向加拿大運輸署投訴。

(言西早 圖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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