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警车摸大腿性侵 多伦多警长重审被定罪

加拿大都市网

多伦多警长赫德(Sgt. Christopher Heard)被控于2015年下半年,两次使用带有警队标识的警车接载两名女性搭车,然后在车上性侵她们。被告在首次庭审时被判无罪。检控官不服上诉,于今年6月发还重审。赫德昨天被法庭裁定两项性侵罪名成立。法庭将于今年12月4日做出刑期判决。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报道,控方指赫德在2015年9月25日和11月1日驾驶警车,先后在多伦多市中心娱乐区搭载两名女性,然后在警车内性侵她们。控方指当两名女性在警车上时,赫德抚摸她们的大腿内侧。两名受害人均表示,赫德当时主动提出开车送她们回家,她们见对方是警员才接受。赫德在庭审时承认曾经送这两位女性回家,但从头到尾否认在车上性侵她们。

2受害人见他是警察才上车

案件首次庭审时,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控方对此提出上诉。去年10月,另外一名法官登耐特(Justice Tamarin Dunnet)下令整个案件重审。在经过今年6月份重新开庭之后,主审法官道恩斯(Justice Philip Downes)昨天对案件做出判决,裁定被告两项性侵罪名成立。

赫德在庭上表示,有关对他的指控“虚假、捏造及出于臆想,因为她们不喜欢警察”,法官道恩斯不采纳他的说法。道恩斯在判词中表示,“辩方说这两名女性借搭乘警车之机捏造罪名,指控赫德性侵,是为了证明她们之前的投诉正确。我不接受这一立场。”他表示:“相反,我相信这两名女士指控赫德性侵,是因为她们真的遭到了性侵。”

控方在对案件提出上诉时曾表示,一系列事实显示,赫德在两次案件中表现出的行为具有共通性。他都是寻找在娱乐区看起来单身的女性作为目标,然后主动提出开警车送她们回家。两名女性都是因为他穿警服、开警车而接受。她们上车后都坐在前座,赫德两次均没有开启车内摄像机或声响系统。他对两名女性都做出对方不接受的爱抚行为,直到被断然拒绝。

赫德承认没有开启车内摄影机,并同意这是违反警员守则。但是他否认对两名女性做出任何对方不愿意的接触。法官在昨天宣謮判词时表示,他不采纳赫德的证词。他说赫德不是一名可信的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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