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警車摸大腿性侵 多倫多警長重審被定罪

加拿大都市网

多倫多警長赫德(Sgt. Christopher Heard)被控於2015年下半年,兩次使用帶有警隊標識的警車接載兩名女性搭車,然後在車上性侵她們。被告在首次庭審時被判無罪。檢控官不服上訴,於今年6月發還重審。赫德昨天被法庭裁定兩項性侵罪名成立。法庭將於今年12月4日做出刑期判決。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報道,控方指赫德在2015年9月25日和11月1日駕駛警車,先後在多倫多市中心娛樂區搭載兩名女性,然後在警車內性侵她們。控方指當兩名女性在警車上時,赫德撫摸她們的大腿內側。兩名受害人均表示,赫德當時主動提出開車送她們回家,她們見對方是警員才接受。赫德在庭審時承認曾經送這兩位女性回家,但從頭到尾否認在車上性侵她們。

2受害人見他是警察才上車

案件首次庭審時,法官裁定罪名不成立,但控方對此提出上訴。去年10月,另外一名法官登耐特(Justice Tamarin Dunnet)下令整個案件重審。在經過今年6月份重新開庭之後,主審法官道恩斯(Justice Philip Downes)昨天對案件做出判決,裁定被告兩項性侵罪名成立。

赫德在庭上表示,有關對他的指控「虛假、捏造及出於臆想,因為她們不喜歡警察」,法官道恩斯不採納他的說法。道恩斯在判詞中表示,「辯方說這兩名女性借搭乘警車之機捏造罪名,指控赫德性侵,是為了證明她們之前的投訴正確。我不接受這一立場。」他表示:「相反,我相信這兩名女士指控赫德性侵,是因為她們真的遭到了性侵。」

控方在對案件提出上訴時曾表示,一系列事實顯示,赫德在兩次案件中表現出的行為具有共通性。他都是尋找在娛樂區看起來單身的女性作為目標,然後主動提出開警車送她們回家。兩名女性都是因為他穿警服、開警車而接受。她們上車後都坐在前座,赫德兩次均沒有開啟車內攝像機或聲響系統。他對兩名女性都做出對方不接受的愛撫行為,直到被斷然拒絕。

赫德承認沒有開啟車內攝影機,並同意這是違反警員守則。但是他否認對兩名女性做出任何對方不願意的接觸。法官在昨天宣謮判詞時表示,他不採納赫德的證詞。他說赫德不是一名可信的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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