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逾7亿 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一审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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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昨日一审宣判,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湖北省委原书记蒋超良,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蒋超良在1995年至2025年间利用担任交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中国农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吉林省委副书记、省长,湖北省委书记等职务便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7.46亿余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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