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篮球架及噪音闹上法庭 一屋主获赔1,192元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综合报道】卑诗省2名相邻住宅业主因一个篮球架引发长达2年多的邻里纠纷,甚至闹上民事纠纷审裁处(Civil Resolution Tribunal,CRT)。其中一方指控邻居在共用后巷放置篮球架,造成通道阻塞、安全隐患及噪音滋扰,要求赔偿5,000元并下令拆除篮球架。

不过,审裁处最终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打篮球造成不合理噪音,因此驳回5,000元索偿。但申诉业主在另外2项指控中胜诉,最终获判赔偿1,192.34元。

根据审裁处公布的裁决文件,涉事篮球架由被申诉邻居于2022年5月安装在双方住宅单位后方的共用巷道,目的是让孩子们可以在当地打篮球。

不过,隔壁邻居对此表示不满,认为篮球架阻碍通道,构成安全风险,而且孩子打球时发出的声响造成噪音滋扰,甚至可能损坏私人财产。

申诉人因此向邻居及大厦管理委员会(Strata)提出索偿,要求两方合共赔偿5,000元,并要求审裁处下令移除篮球架。

管理委员会则否认有不合理噪音问题,认为多户住宅社区本来就应预期会有一定程度的生活声响,并指出孩子只在日间时段打球。

管理委员会亦否认篮球架造成财物损坏或构成安全隐患,表示篮球架底座相当沉重,可以防止倾倒,但在紧急情况下仍可轻易移动。

另一名邻居则表示,曾与其他住户沟通,对方并没有对篮球架表示不满。

裁决文件指出,自2022年5月篮球架设置后,过去两年多一直有不同儿童在后巷打篮球。申诉人期间曾多次向管理委员会投诉,指篮球架可能造成安全问题,但管理委员会一直没有采取行动。

2024年6月13日,申诉人正式向民事纠纷审裁处提出申请,要求裁定有关争议。

审裁处首先审视篮球架及打球活动是否构成滋扰,尤其是噪音是否已达到不合理程度。

裁决指出,在分契式住宅(Strata)环境下,所谓不合理噪音,是指声响严重干扰他人使用及享受其物业的权利,而且必须达到一般合理人士也无法忍受的程度。

审裁处表示,判断噪音是否令人无法忍受,必须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噪音性质、音量、出现频率、持续时间及发生时段。

申诉人提交的部分照片显示,曾有儿童分别于晚上8时18分及9时27分在后巷打篮球。

管理委员会亦承认,如果儿童每天打篮球长达4小时,确实有可能构成不合理干扰,但认为申诉人没有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实际噪音的强度及性质已超出合理范围。

申诉人另外提交了2段门铃摄录机拍摄的影片作为证据。

审裁处表示,影片中可以听到篮球弹跳声,以及孩子们玩耍时发出的声音,但这些录影片段不足以证明噪音已构成不合理滋扰。

裁决指出,影片中的声响整体而言属合理程度,听起来只是孩子们正常玩耍的声音。审裁处认为,居住在多户住宅社区的合理人士,本来就应预期会听到这类声响。

因此,审裁处驳回申诉人提出的5,000元噪音及损害赔偿要求。

不过,申诉人并非全盘败诉。

审裁处认同申诉人提出的其中2项指控。首先,篮球架确实构成通道阻塞;其次,涉事住宅管理附例规定,儿童不得在没有成年人监督的情况下玩耍。

审裁处认为,管理委员会没有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令申诉人受到重大不公平对待(Significant Unfairness)。

最终,审裁处裁定,申诉业主可获赔偿共1,192.34元,其中1,000元是针对受到重大不公平对待的损害赔偿,其余款项则用作补偿审裁程序相关费用。

尽管申诉人在通道阻塞及管理附例问题上胜诉,审裁处并没有下令另一名邻居拆除篮球架。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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