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男子15年前售出汽车 今年竟收逾1000元拖车帐单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综合报道】多伦多一名男子早于2011年出售一辆2002年本田CRV,岂料今夏突然收到一张逾1000元的拖车及储存费帐单,原因是买家从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令他在毫不知情下仍为该车的登记车主。

事主 Mario Iamundo 表示,他今夏收到怡陶碧谷(Etobicoke)一间名为Classic Towing and Storage的拖车公司寄来的帐单,要求他支付合共1130元的拖车及储存费用。

Iamundo说:“他们告知我,尽管车辆已标记为已售出,但我的名字仍是该车辆纪录上最后一名登记车主。要我为一辆15年来从未见过的车支付储存费,实在不合理。”

男子当年出售一辆2002年本田CRV。

该拖车公司总经理 Kevin Araya 表示,新车主未有办理车辆过户的情况比一般人想象中更为普遍,并强调公司只认登记车主。

他提醒车主:“我最大的建议是,先让买家将车辆过户至其名下,确认手续完成后才交出钥匙,因为在此之前,卖方在法律上仍是车辆的合法拥有人。”

安省运输厅发言人表示,买家须于购车后六日内办理过户登记,卖方则可前往ServiceOntario办事处将车辆状态更新为“已售出”。

厅方指出,一旦过户手续正式完成,原车主便不再需要就该车辆承担任何责任;若手续未能妥善完成,车辆或继续显示在原车主名下。

多伦多警方亦表示,私人二手车交易须填写正式买卖合约,若买家未有向交通厅办理过户,车辆将继续以卖方名义登记,而交通厅亦无法在买家未提交正式申请的情况下更改车主资料。

根据《维修及储存留置权法》,拖车公司有权向登记车主追讨费用,不论实际拥有人为谁。Iamundo 表示,他最终不情愿地支付了储存费,并认为当局应设立更完善的保障机制,避免车主在出售车辆多年后仍须承担相关责任。

(图:CTV)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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