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官无视新现金保释规定 不要求人口贩卖案被告预付保释金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综合报道】安省一名上级法院法官周三(19日)在米顿(Milton)就一宗人口贩卖案批准被告保释,但拒绝要求被告按省府新规定预付现金保释金,仅要求被告及其担保人承诺在违反保释条件时支付11,000元,直接挑战安省本周生效的强制现金保释制度。

法官Scott Cowan的裁决,是新制度自周一(17日)生效以来首宗公开报道的司法抵制案例,亦为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CCLA)及刑事律师协会(CLA)提出宪法挑战前夕,提供了重要先例。

刑事律师协会副主席Jessyca Greenwood表示,若省级法律与联邦《刑事法典》存在冲突,联邦法律优先,“《刑事法典》赋予法官批准保释的酌情权,省府不能改写联邦法律”。

涉案辩护律师Leora Shemesh表示,被告获严格保释条件释放,法官作出了正确决定,“我的当事人被推定为无罪,所有加拿大人在法庭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均有权获批保释”。

安省省长办公室发言人Hannah Jensen在声明中回应,指新规定旨在保护公众,“在犯罪后数日甚至数小时内将暴力罪犯放回街上是不可接受的,司法制度有责任将人口贩卖者关押在监狱中”,并强调“新规定旨在令保释更真实、更有后果”。

加拿大公民自由协会及刑事律师协会发表联合声明,指新制度违宪,刑事程序属联邦宪法权力,省府亦无权违反《加拿大人权及自由宪章》第11(e)条保障的合理保释权利,批评推行明显违宪的法律是“管理刑事司法系统的草率做法”。两个组织的宪法挑战将于下周在法庭审理。

(图:加通社)T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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