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回國「人肉快遞」賺小錢吃大虧 最嚴重可被判死刑!

加拿大都市网

 

本報記者王學文溫哥華報道

聖誕節即將來臨,不少市民都會趁此假期乘搭飛機回原居地探親或旅行。如果所帶行李不多,有市民會「出售」剩餘的託運行李空間,以賺取外快,補貼旅行支出。不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提醒市民,幫人帶物風險極大,切莫因小失大。有旅遊業界人士更指出,若攜帶物品中有違禁物或毒品,最嚴重後果可能遭其他國家判處死刑

■■部分旅客外游時均輕裝上陣,只攜帶少量行李,更有人會「出售」行李空間,補貼旅行支出。網上圖片
 

本報記者最近留意到,大溫地區不少台灣社區市民使用社交媒體或網站,發佈買賣行李空間的廣告,一件行李收費約為180至200元左右。

有售賣行李空間的市民在廣告中稱,可出售12月6日出發、溫哥華至台灣的兩箱行李空間,每箱收費180元,一整箱重量23公斤,若收件人在高雄可自取;若需郵寄則另加費用。該廣告還特別說明,禁止攜帶違禁物品、酒類和藥品,如果海關發現違禁品而被沒收,則不會負責。

火鍋店稱找人帶食材 補貼旅費760元

另一市民則稱,幾家火鍋店訂的火鍋料都沒有了,急需請人幫忙帶海鮮加工食品,一件行李可付200元,也就是4,700元新台幣,希望有來溫哥華旅行的朋友幫忙帶貨。廣告還特別指出,若來回各拿兩件行李,還可補貼旅費760元,約新台幣1.8萬元左右。

還有市民在廣告中表示,要買台灣到溫哥華的行李空間,目的是從台灣運送衣服、鞋子和生活用品到溫哥華,且從發佈時起至12月20日前都有此需要。

■■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林榮哲指,幫人帶物品風險大,提醒市民勿冒險。受訪者提供

對此,駐溫哥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法務秘書林榮哲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出,毒品在台灣分為四個等級,其中第一級包括海洛英、嗎啡、鴉片、古柯鹼(可卡因)及其相關製品;第二級則包括罌粟、古柯(可卡)、大麻、安非他命等。根據台灣相關法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需支付新台幣2,000萬元(約87萬加元)以下罰金。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另支付新台幣1,000萬元(約43萬加元)以下罰金。

林榮哲表示,旅客在網絡上售賣飛機行李空間、幫人攜帶物品,其實無法完全了解客人托他帶的是什麼東西,裏面到底夾藏了什麼。他說,若有人想偷運毒品,一定會用各種偽裝方式,如偽裝成咖啡或是玩偶等任何東西,而幫人帶貨的旅客沒有海關的專業掃描設備,也無法拆開包裝完整檢查行李。尤其現在大麻已在加拿大合法化,取得大麻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若有旅客幫人攜帶的行李中含有大麻而被台灣海關抓獲,倒霉的只是帶貨的人,因為委託人不可能留下真實身分。而根據台灣法律,大麻屬於第二級毒品,運輸大麻最高可獲判無期徒刑以及罰款,最少也要監禁7年。

中國最高判死刑 港台可囚終身

林榮哲還指出,早幾年台灣已經發生過旅客幫人攜帶含有毒品的行李而被抓捕的個案,他想提醒市民,利用行李空間幫人帶物風險極大,若裏面含有毒品,賺大錢的是別人,而風險卻是運貨的旅客承擔。雖然他相信絕大部分委託別人帶行李的人都是合法,但即使僅有千分之一機會,市民也不應該冒險,因為一旦碰上可能一輩子前途就毀了。若無法確認所帶的行李是否合法時,建議市民不要冒險。

而中國大陸方面,對毒品犯罪亦會嚴刑處罰,最重可判死刑。至於據香港《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士非法入口或出口任何危險藥物,包括任何物品含有危險藥物成份,一經定罪,將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

■■市民在網上發佈的買賣行李空間廣告。讀者提供

除台灣社區外,記者在一些華裔常用的網站看到,不少來自中國大陸或香港的市民也會發佈類似買賣行李空間的廣告,有些網站還專門設有「回國帶物」板塊,供大家發帖買賣行李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