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法案: 18歲可種食 入境仍禁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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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案容许18岁或以上人士,在住所种植最多4株大麻作个人用途。星报资料图片
新法案容許18歲或以上人士,在住所種植最多4株大麻作個人用途。星報資料圖片
聯邦昨推出大麻合法化法案。加通社
加國追隨烏拉圭腳步,成為全球第二個對這項「軟性毒品」立法解禁的國家。資料圖片

綜合報道

 

聯邦政府昨日推出大麻合法化法案,法定合法購買大麻製品及少量栽種大麻的年齡定於18歲,而外國旅客入境加國仍然不準攜帶大麻入境。新法例生效後,銷售大麻製品予未成年人士將觸犯嚴重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加國是追隨烏拉圭腳步,成為全球第二個對這項「軟性毒品」立法解禁的國家。

新法案容許18歲或以上人士,於公眾地方攜帶不多於30克干制大麻或同等劑量大麻製品,並可於受監管的零售商購買干制大麻及大麻油。另外成人亦容許在住所中種植最多4株大麻作個人用途,以及在家中自己製造含大麻成分的製品。
加拿大藥用大麻生產商Aphria Inc.行政總裁Vic Neufeld指,法例細節仍未清晰,例如廣告的規定、銷售形式,甚至每件製件中,含有大麻主要精神活性物質四氫大麻酚(THC)的許可含量上限,目前仍然欠奉,不過他認為公布法案是個好開始,並有信心法例於2018年7月正式生效前將更完善。
大麻商Aurora Cannabis副行政總裁Cam Battley亦表示,絕對支持政府不向年輕人推銷大麻的大方向:「我們期望大麻監管將來會與酒類看齊。」
大麻監管法例將容許各省份、地區及市政府自行決定銷售規例,生產商未來需應付各地方政府的不同規定,生產商或須一段時間方能完全適應不同地方政府的要求。

料增市府規管成本

截至去年5月,多市總共有162間銷售大麻製品藥房,經過市政府掃蕩非法銷售商後,據上周的數據顯示,現時市內的合法銷售商為52間。大麻法例正式生效後,預計將會增加多倫多市政府的規管成本,多市市長庄德利希望未來在大麻稅收中抽取部分補貼有關經費。
庄德利指出在聯邦政府的基本規範未明之前,地區自訂規管及銷售規則有一定困難:「多市不只希望從大麻銷售收入中獲得撥款,即使不會從中獲得撥款,我們亦期望確定多市就大麻合法化後所增加的巡查警力等成本仍然會得到補助。」
另外,聯邦政府有意藉大麻合法化立法的時機,重訂醉駕刑事條文,並賦予警察更大的截查駕駛者權力打擊醉駕及葯駕。聯邦公共安全部長古迪爾(Ralph Goodale)指出,有關刑事條文是否合宜,對本國醉駕或葯駕造成的公路安全及人命傷亡有絕對影響,必需要作出適當的權衡。
建議的強制酒精測試措施,將降低警員截查駕駛者的門檻,賦予警員截停並要求任何駕駛者進行呼氣測試的權力。公共安全部強調有關修訂不會抵觸《加拿大權利及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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