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高院指原判量刑過輕要求重審 加拿大籍毒販或面臨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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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法庭29日開庭,有記者及多名加拿大人旁聽。 中央社/網上圖片
 

本報訊

華為公司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之後,中加關係急轉直下。繼中國逮捕3名加拿大公民後,29日一名涉嫌企圖走私高達220公斤冰毒的加拿大籍毒販謝倫伯格在大連接受二審。遼寧省高院認為,嫌犯一審判決入獄15年,量刑過輕「明顯不當」,要求重審。根據中國《刑法》,該加拿大男子有可能面臨死刑

■■圖為高院認定一審量刑過輕。 網上圖片
 

檢方指被告人羅伯特.勞埃德.謝倫伯格(ROBERT LLOYD SCHELLENBERG)在2014年11月19日抵達大連,按照另一名毒販的指示,分裝一批在大連貨倉的220公斤冰毒,並準備把毒品放入輪胎走私運往澳洲。據新加坡《聯合早報》報道,警方接到報案後在貨倉搜出300多袋塑料顆粒,其中15袋為白色晶狀物品。

本案由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6年3月15日一審,於今年11月20日宣告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人走私毒品未遂,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人民幣,驅逐出境。宣判後,被告提出上訴。

該案從案發到一審,中國官方原本一直低調進行,沒有任何媒體報道,只有加拿大駐華使館派員到庭旁聽。直到今年12月1日,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捕之後,上周突然有大連官方媒體報道,有一名加拿大毒販即將公開二審,且所涉及毒品數量巨大。

29日下午2時,本案二審開庭,各界民眾、部分中外媒體記者50餘人旁聽了庭審。遼寧省高院29日晚間發佈消息,被告人羅伯特「極有可能參與了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在走私毒品犯罪過程中起重要作用」,一審法院認定其為從犯和「犯罪未遂」並從輕處罰明顯不當,建議發回重新審判。根據中國《刑法》以及和最高人民法院量刑解釋,走私、運輸、販賣海洛英或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是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處以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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