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證據未上交或有反轉?華裔男子蔣春棋謀殺女友案上訴獲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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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春棋與蔣母,曾被便衣探員拍到疑似清洗的照片。星報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報道

被控2012年夏季謀殺前女友劉冠華且將其肢解的華裔男子蔣春棋,於2014年中被安省高等法院判處二級謀殺罪成,終身監禁18年不準保釋;蔣不服上訴,認為主控官一直故意隱瞞辯方,單方面在庭審時公開蔣母醫療報告,否定蔣母案發時有能力殺害女死者。辯方指控方隱瞞案中重要證據做法令庭審存在不公平,上訴庭3名法官審視案件,昨日裁決蔣春棋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

安省上訴庭裁決文件指出,上訴人蔣春棋(ChunQi Jiang)於2014年被控二級謀殺女子劉冠華罪成,當時主審法官為米勒(Justice Gisele Miller),案件在有陪審團情況下審訊。

■■警方在案發後進行調查。星報資料圖片
 

蔣春棋代表律師於入稟上訴狀中表示,案中主控官沒有遵照司法該有程序,在庭審交叉盤問被告蔣春棋期間,才向陪審團及主審法官公開蔣春棋母親張芬根(Fen Gen Zhang)疑患嚴重心臟病醫療紀錄報告,上訴人認為控方舉措,可能掩飾了蔣母在案發時或有殺害他人能力,對蔣春棋不公平。

法官指控方未依程序處理證據

蔣母張芬根在2012年9月上旬,即蔣春棋被皮爾區警方拘捕後不久,因心律不正在家中昏倒後猝死。於劉冠華被殺及肢解案期間,蔣春棋一直強調是母親殺害劉冠華,上訴庭文件提到,主控官亦在交叉盤問蔣春棋前不久,收到蔣母生前醫療紀錄報告,並將相關資料給予此案法醫辦病理專家皮卡克醫生(Dr.Michael Pickup)分析,但沒有將蔣母生前醫療報告等資料給予辯方。

上訴庭其中一名審視此案法官柏度(Justice G.Pardu)指出,案中主控官確實沒有將可能影響案件審訊結果的證據,依司法程序給予辯方了解,這些呈堂證據是關乎蔣春棋母親健康狀況,這與辯方在抗辯案件指其當事人沒有出手殺害死者,殺害死者的是蔣母張芬根有直接且重要關係,控方有必要將影響庭審結果的重要證據,於開審前交予辯方。

上訴人入稟狀中指主控官做法對其審訊不公,要求審訊無效。高等法院法官米勒判詞中也認為,控方做法對被告嚴重不公,指辯方在當事人被控方交叉盤問期間,控方突然使出此「殺手鐧」,令辯方措手不及有欠妥當。

庭審期間,控方傳召法醫病理專家皮卡克醫生,詢問他有關蔣母病歷問題,當時皮卡克醫生坦言即使蔣母有心臟問題,但不代表案發時蔣母沒有能力殺害劉冠華,也因如此主審法官認為儘管控方沒有向辯方呈交蔣母醫療紀錄,亦未必會對陪審團作出決定有影響,故辯方一度申請要求重審案件之決定,在高等法院庭審期間遭法官米勒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