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被强制穿高跟鞋?看看这位安省议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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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音乐节的女士本来个个精心打扮,碰上横祸,只好拎着高跟鞋赤脚狂奔。路透社

本报记者

 

昨日安省自由党省议员玛甸丝(Christina Martins)于省议会上提呈私人议案,促修订本省《职业健康及安全法》,效法卑诗省,禁止雇主强制女职员在工作场所必须穿着高跟鞋,及禁止雇主将高跟鞋纳入工作制服之其中一环,认为此举对女性员工不公平,并会危害她们工作场所受伤之机率。

玛甸丝表示,抱怨雇主强制她们在工作期间必须穿着高跟鞋的女性员工,多数来自餐饮、酒吧及酒店等服务行业。她形容这类员工于工作期间,需要长期站立及走路,即使穿着平底鞋也会出现脚部有关之职业病,更何况要强制她们穿着高跟鞋,这样更会加深出现脚部工作劳损之相关病症。

玛甸丝又指出,从事同一职业之男性,可穿平底皮鞋,但只有女性被雇主要求必须穿高跟鞋,这对在同一职场工作之女性不公平。她续指,有女性员工向其投诉指,曾向雇主反映因健康情况不想再穿高跟鞋,却遭雇主在工作上故意刁难,或缩短她们工作时间,甚至因此失去工作,玛甸丝认为若女性因此失去工作机会,是不能接受的。

卑诗省府已于今年通过法案,禁止雇主强制女性员工必须穿高跟鞋上班,故玛甸丝昨提出之“让你们拥有最好的双脚踏前走”方案(Putting Your Best Foot Forward Act),冀修订安省《职业健康及安全法》,列明雇主不得强行要求女性职员必须穿着高跟鞋上班,且不能将高跟鞋列作制服之一。

她指,现时安省《职业健康及安全法》,只向工业职场人士作出足部穿着指引,却无视服务行业,尤其是女性被强制穿高跟鞋上班之苦况。玛甸丝认为女性若长期穿高跟鞋站立及走路,其对足部危害之深远,应获得正视。

有从事足部护理专业人士指,长期穿高跟鞋,会导致筋膜炎及足部骨膜增生等情况;在工作场所中需穿高跟鞋之女性,其患上足部长期痛症的比例,较同样职场之男性高出两倍,主要与她们需穿高跟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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