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德被判謀殺親父罪成,等候11月進行刑期聆訊。 多倫多警方圖片
星島日報綜合報道
安省高等法院周一判富二代米勒德(Dellen Millard)謀殺父親罪成,法庭將於11月6日進行刑期聆訊。
現年33歲的米勒德,早前被判另外兩項一級謀殺罪成立;他被判謀殺咸美頓男子布斯馬(Tim Bosma),及多倫多女子巴布科克(Laura Babcock),被判終身監禁,目前正在服刑。不過,米勒德現正就該兩宗案進行上訴。
庭內很多人拍掌叫好
法官大眾特爾(Maureen Forestell)表示,米勒德是「有計劃及蓄意殺害」自己父親。法官在36頁長的判決書中指出,米勒德蓄意捏造不在場證據,謊稱自己在父親死亡當晚在朋友家中過夜。
米勒德聽到判決後,隨即在被告欄內低聲飲泣。當米勒德被鎖上手銬帶離法庭時,許多人在法庭內拍掌叫好。
米勒德父親韋恩(Wayne Millard)在2012年11月29日,被發現在其位於怡陶碧谷(Etobicoke)的寓所內死亡。警方和驗屍官原本認為,韋恩是死於自殺。警方在調查布斯馬和巴布科克的命案時,才在槍殺韋恩的手槍上發現米勒德的脫氧核糖核酸(DNA),並發現米勒德曾在現場附近使用手機。多倫多警方拒絕回答當時為何斷定韋恩是死於自殺。
代表米勒德的律師在結案陳詞中辯稱,沒有證人可以證明,米勒德和他父親之間存有不和,米勒德的殺人動機成疑。
檢控官則指,米勒德因不想繼承父親交給他的生意而動殺機。米勒德父親當年運用家族基金,建立航空運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