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洋名弗吉尼婭(Virginia)的譚(Tan,譯音)姓亞裔女子,已與卑詩證監會(BCSC)達成和解協議,承認自己以欺詐手段,從投資者籌得至少3,000萬元,並會向BCSC支付300萬元。
資料顯示,卑詩省居民譚弗吉尼婭在2011年之前,向投資者籌集款項,然後向投資者發出期票,並用該筆款項向一些個人和小型生意作出短期的高息貸款。在2011年後,她繼續從投資者籌集款項及向他們發出期票,不過她沒有利用投資者的款項去作出貸款。儘管如此,她在給予投資者的信中仍稱,投資款項用作短期融資和短期投資。
譚弗吉尼婭從其他投資者所籌集的款項及小量自己的金錢,支付最初投資者的利息和本金。她最終無法籌集新的資金支付投資者的利息和本金,於是在2015年較後時間,她停止支付。而她在2011年從投資者籌得的款項總額,與她支付予投資者的本金和利息金額相若。但是許多投資者表示,他們蒙受了重大損失。其中數個投資者提出訴訟,控告譚弗吉尼婭。根據協議,譚弗吉尼婭同意支付300萬元予BCSC。
此外,譚弗吉尼婭已被下令永久被禁止擔任註冊人,以及被永久禁出任與證券市場有關的活動的管理或顧問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