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對鏡頭的女事主。CBC
綜合報道
安省一男子在2012年被控性侵犯罪成,他以患上睡眠性交症(sexsomnia)為由提出上訴,力圖推翻該項裁決。不過,法院在周一最終裁定,該名男子罪成。38歲男子哈特曼(Ryan Hartman)在2012年被控性侵犯罪成,被判入獄14個月。他之後提出上訴,但被駁回。哈特曼不服再提出上訴,安省上訴法院(Ontario Court of Appeal)接納他的上訴,案件發還重審。
哈特曼被控在2011年於安省斯賓塞維爾( Spencerville),強姦一名30歲女子。當時女事主與男友在派對飲醉酒後,在充氣床墊睡覺。女事主睡醒後感到痛楚,並發現自己被性侵犯,她的男友當時仍未睡醒。
無法證明患該病症
根據法庭紀錄顯示,哈特曼曾經向女事主男友道歉,聲稱自己醒來後發現,正在與女事主「親熱」。
案件在2017年重審,哈特曼在重審中承認性侵犯女事主,但指自己是因為患有睡眠性交症才犯案,聲稱自己是在睡眠狀態下強姦女事主。睡眠性交症患者,有可能在睡眠中不自覺進行性行為。
法官摩爾(Kimberly Moore)表示,哈特曼無法證明,他所患的睡眠障礙症,可讓他免除刑責。摩爾指出,不相信被告在睡覺狀態下犯事,又指被告不記得事件經過,很大可能是因為醉酒,而不是因為睡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