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立遗嘱减财产分配争执

加拿大都市网

特许会计师梁万邦(见图)认为,尽早作出财产转移计划是必须的,但应否让下一代或受益人早些知道,则值得商榷和衡量。

他指出,加拿大虽然没有遗产税,却有1.5%的遗产行政费。如果在生前已将资产转移给下一代,便可免于遗产行政费。虽然以馈赠形式将财产转移给下一代,是避税的方法之一,但他提醒,财产一旦转移,便不再拥有话事权:“不要为了下一代可以多少少钱、可以省少少税,而将自己的经济自主权拱手相让。”

在税务角度看,梁万邦指除非现金流很充足,否则在生时已将股票、房地产等资产转移,受益人便要缴付资本增值税,相反死后才转移,则可利用人寿保险。他续说,如果真的想在死前完成财产转移,可考虑设立信託,让受益人按照本人意愿获得财务收益。

他认为,立遗嘱是减少后人为财产分配发生争拗的最佳方法,否则财产转移过程将变得繁复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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