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昌星於2011年7月22日被遣返回中國。網上資料圖
8日微博傳來一則消息:中國廈門遠華走私案主角賴昌星,於2018年9月6日心肌梗塞去世。此消息還未經證實。不過,微博上的大V們已經紛紛開始發表評論。
賴昌星1958年9月15日出生於福建晉江,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犯。曾擔任廈門遠華(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福建省第八屆政協委員(2001年1月11日被撤銷)。
賴昌星在1999年案發後逃往加拿大,一直滯留在溫哥華。
1999年8月,賴昌星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以普通遊客的身份抵達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與之同行的還有其妻及三名子女。
他們一家結果在簽證過期後拒絕離開加拿大,並引發了加拿大歷史上拖延時間最長的一起難民申請訴訟案件。1999年,賴昌星全家逃往加拿大後,被加政府軟禁在溫哥華住宅中。
2005年8月,加拿大最高法院拒絕賴昌星及其家屬的難民身份申請。
2006年5月18日,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宣布移民部完成對賴遣返前風險評估,決定啟動遣返程式。賴昌星隨後向聯邦法庭提出延緩遣返上訴,並要求對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複核。
2007年4月5日,加拿大聯邦法院對賴昌星案做出判決,宣布此前移民部對其全家發出的遣返令無效,接受賴昌星提出對遣返前風險評估進行司法複核的申請。
2007年4月19日,移民暨難民局取消對賴昌星的宵禁令。
2009年1月22日,加拿大移民部批准賴昌星的工作準證申請,允許其在加拿大工作。
2011年7月7日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拘留聆訊。2011年7月21日下午6時,加拿大聯邦法庭法官蕭爾於溫哥華宣布,否決賴昌星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賴昌星將會被遣送回中國。
2011年7月2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中國政府關於賴昌星回國依法接受審判的立場十分明確。中方對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賴昌星關於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表示歡迎。
2011年07月22日下午,逃亡加拿大12年之久的賴昌星在加拿大員警的押送下搭乘飛往中國的民航班機離開溫哥華國際機場。賴昌星被遣返回國後,中國警方向其宣布了逮捕令。
2012年2月,檢察機關依法向審判機關提起公訴。
2012年4月,廈門市中級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賴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賴昌星未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