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聯邦法例,攜有大麻屬刑事罪行。CBC
加國一名女子上個月由卑詩省前往美國時,被美國邊境官員發現攜有大麻油(CBD),結果遭罰款及終身禁止進入美國。不過,她的代表律師證實,近日接獲美國當局通知,已撤回有關禁令,但未有解釋原因。
根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一個不願透露身份的21歲女子,今年8月從卑詩省前往美國,在華盛頓州布萊恩(Blaine)接受通關檢查時,被美國邊境官員發現她背包藏有一小樽大麻油。她解釋道,需要每天使用大麻油來紓緩背部痛楚。可是,她最後被美國當局罰款500元,留下指紋資料,以及終身禁止入境。
由於美國聯邦法例仍然把大麻列為受管制物品,而邊境是屬於聯邦政府管轄,因此,美國邊境官員有權懲處攜帶大麻物品入境的旅客。
不過,該個加國女子的代表律師桑德斯(Len Saunders)證實,上周五突然接獲華盛頓州一個高級邊境官員通知,表示已經撤回對其當事人的入境禁令。不過,對方未有解釋撤消原因。桑德斯形容,這是同類事件中的最佳結果。他補充說,另一個委託人由日本東京前往美國,被西雅圖機場邊境官員發現攜有兩樽大麻油,結果同樣地被罰終身禁止進入美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