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裔基督徒加拿大難民申請遭拒 現獲准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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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邦法院法官,批准申請人的司法複核申請。網上圖片
 
一個華裔男子聲稱在中國信奉基督教,擔心在中國會受到迫害,於是透過蛇頭,由中國逃至加拿大,並在加拿大申請難民身分,但遭難民保護局(RPD)駁回。他於是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複核,結果成功獲准,RPD須重新考慮他的個案。
 
申請人何志強(Zhi Qiang He,譯音),中國公民,1986年出生於福建省福清市江鏡鎮,從事髮型師工作。2007年6月,他在父母介紹下接觸及認識基督教,當時他與雙親同住在該鎮。最初他與父母參加同一間教會,為時大約6個月,不過在同年底,他的父母在家中建立一間教會。翌年10月,他受浸。到2010年,約有40人參加家中教會。儘管他當時住在其他地方一段時間,但是依然參加父母家中教會的活動,大約每個月一次。
 
申請人聲稱,中國公安部在2010年4月18日,突擊搜查他父母家中的教會,他與一個教友一起從後門逃走並躲在山洞內,直至入夜,然後逃往姨母家。其後,他得悉父母和許多教友被捕,公安又到他家中,試圖把他拘捕,又向他的祖母查問他的下落和宗教活動。
 
在華父母判監 自己遭通緝
 
申請人又稱,公安部指他與父母同謀進行宗教活動,並且是該家庭教會領導人之一,更命令他要在翌日到公安部報到。隨着他未現身及沒有向公安部報到,公安部在村內建築物內的牆壁上張貼通緝通告。姨母憂慮他的安全,所以協助他找蛇頭,逃離中國。2010年5月13日,他以蛇頭提供的護照,由北京飛往馬來西亞,並在馬來西亞逗留至6月10日,以另一本偽造護照,飛往滿地可。他在抵達加拿大後,以身為基督徒,擔心一旦回中國,可能被迫害為由,申請難民身分。
 
此外,申請人在遞交第二份個人資料表格時,指出他在2010年10月得悉,父母被判監,而其他被捕的教友則被拘留15個月,後來獲釋,而公安部仍在找他。他更附上數份文件,支持他所言,包括在2010年4月22日公安部發出的通緝通告;在2013年10月18日公安部發出的父母被判刑,其後刑滿釋放的文件;以及士嘉堡一間教會發出證明他參與該教會、能正確回答基督教問題及受浸的信件。
 
RPD駁回申請人的難民身分申請,認為申請人並不符合公約中難民的條件,又認為申請人不是真正基督徒,理由包括,申請人不可信,呈交的兩份個人資料表格內的資料有出入,例如申請人在首份個人資料表格上,既沒有提及受浸一事,也沒有提及在公安部突擊搜查父母家中教會時,他與一個教友一起逃出屋外,直至RPD提問有關事件。
 
就RPD的否決,申請人向聯邦法院提出司法複核。個案於2018年8月21日在多倫多審理。經過詳細考慮,法官諾里斯(John Norris)在今年1月2日作出判斷,指出RPD需要有強而有力的證據去證明申請人的文件屬偽造,同時RPD認為申請人所言毫無根據,也不合理,因此批准申請人司法複核申請,申請人的難民身分申請,由RPD另一個人員重新考慮。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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