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周四提交到多倫多警政委員會(Toronto Police Services Board)審議的報告,多倫多警察使用電擊槍有所增加,其中大約四成的電擊槍使用涉及危機處理。
該份長達8頁長的委度報告顯示,自從多倫多警政委員會在今年2月,批准擴大使用電擊槍以來,361個前線警員接受了使用電擊槍的訓練及配備電擊槍。
在之前,只有數百個警長配備電擊槍,這造成一個情況,就是假如事件需要使用電擊槍,那麼前線警員須要求支援。
報告指出,在今年5月15日至8月14日期間,警員在100個宗事件中配備了電擊槍,不過其中60宗事件實際上並沒有使用電擊槍,警員只是拔出電擊槍展示警力,另有13宗實際使用過電擊槍。
更多用於展示警力
報告續道,在87%部署電擊槍的事件中,電擊槍能有效控制場面。
此外,報告稱,與警長相較,前線警員出示電擊槍,更多情況只是展示警力而已。
在配備電擊槍的413個警官之中,有大約46%的情況確實使用電擊槍,另50%用來展示警力。
會後,當被問到多了使用電擊槍是否意味着警員運用更多的武力,多倫多警方署理傳訊總監格雷(Meaghan Gray)強調並非如此。
不過,城市種族關係聯盟主席巴利夫(Nigel Barriffe)認為,這種情況是不可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