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聯邦監管機構僱員將有10天帶薪病假 逾58萬人受益

加拿大都市网

今年9月,有反疫苗人士在温哥华综合医院外示威。CTV

【加拿大都市網】繼卑詩省之後,聯邦政府引入法案,為聯邦監管機構的僱員提供10日有薪病假,同時把恐嚇或阻止病人尋求醫療服務,以及干擾醫護人員定為違法行為。

勞工部長奧雷根(Seamus O’Regan)和司法部長拉梅蒂(David Lametti)周五公布修改有關刑事法和加拿大勞工法的C-3法案。

奧雷根稱,新冠大流行顯示沒有病假是如何使許多工人處於危險之中,現在是時候去縮小本國社會安全網中在大流行期間暴露出來的差距。這對本國福祉、健康和安全很重要,對本國經濟復蘇也很重要,在擺脫大流行上亦至關重要。

根據資料,大約有95萬人在受聯邦監管的機構中工作。其中約58.3萬個工人的有薪病假不到10天,他們將受益於該立法。

奧雷根又稱,雖然聯邦監管的工人數目僅占本國工人的5%左右,但是該法例可以為各省制定一個標準。

工會Unifor的全國主席迪亞斯(Jerry Dias)表示,大家知道,度過這場大流行的唯一方法是,當大家生病時,留在家裡,不要上班,不用害怕失去工資。

新民主黨黨領駔勉誠(Jagmeet Singh)一直呼籲聯邦政府在整個大流行期間做出這一改變,他對這一宣布表示歡迎。

駔勉誠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周五的宣布姍姍來遲。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欠前線工人一個解釋,何以在一年多前大流行期間,在他們需要有薪病間的時候無法幫助他們。

拉梅蒂指出,大流行還顯示,有疫苗接種中心、墮胎診所和醫院的醫護人員和病人遭受干擾和恐嚇。他希望C-3法案能迅速在國會中通過。

9月時,有反疫苗人士和反防疫措施人士在本國多間醫院外示威抗議,行為被政界人士和醫療保健組織譴責為不可接受,並對醫院工作人員和病人不公平。

聯邦政府此次修訂《刑事法》,增加了兩項新的罪行,旨在保護病人和醫護人員免受恐嚇和干擾。

根據其中一項新修訂,恐嚇醫護人員和病人,以阻止他們獲得醫療保健服務或阻止醫護人員提供護理屬違法。另一項修訂是禁止任何人獲得醫療服務定為犯罪。一經定罪,觸犯這兩種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拉梅蒂表示,政府還在起草新的量刑條款,要求法院考慮對任何針對工作中的醫療保健提供者處以嚴厲處罰。即使在本周,也有否定新冠病毒者試圖阻止兒童接種疫苗。此外,醫護人員每天都儘力照顧病人,他們筋疲力盡,有時被威嚇,可悲的是,這些威脅早於大流行之前便出現。

代表全國20萬個護士的加拿大護士工會聯盟發表聲明,表示歡迎政府的宣布,形容這是認識到醫護人員面對的威脅的第一步。在大流行之前,90%的護士稱在工作中遭受過身體暴力對待;在大流行期間,60%的護士稱暴力程度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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