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愛還是另有所圖?台中詹姓婦人癌末住院,年紀可當其兒子的何男出面陪伴,結果照顧10天就跟乾媽結婚成了丈夫,婚後11天詹婦過世,何男可繼承詹婦的身後財產及壽險理賠,詹婦3個兄弟認為何男貪圖保險金而假結婚,提起婚姻無效之訴;法官最終判婚姻有效。
判決指出,肺癌末期的詹婦2016年6月6日惡化住院,家人商議聘看護照顧,年輕的何男向詹婦家人宣稱,他願意認年長他20歲以上的詹婦為乾媽,照顧陪伴乾媽走完人生旅程。《自由時報》報道,詹婦的3個兄弟因與何男不熟,未設心防而欣然同意。
不料何男竟於同月16日下午,以詹婦要辦私事為由,向醫院請假4小時,結果是載詹婦到東勢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
詹婦婚後兩天就病情惡化、同月27日過世,何男可繼承詹婦的身後財產及壽險理賠,詹婦3個兄弟認為何男根本是貪圖詹婦的人壽保險金,趁詹婦病危時趁虛而入假結婚,怒而向台中地檢署控告何男偽造文書,檢方不起訴後,再提起民事婚姻無效之訴。
何男辯稱,他與詹婦是真心結婚,僅因年齡差距太大,才以「母子」(乾媽、乾兒子)互稱,避開閑言閑語,詹婦結婚登記時意識清楚,他不知對方有保險,亦無貪圖保險金之心,也沒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兩人約定痊癒後宴客,未料詹婦病情惡化而徒留遺憾。
台中地院調閱東勢戶政事務所監視器,見詹婦由何男攙扶,徒步進入大廳,辦理登記時,雖有3、4次趴在桌沿旁,但每次時間僅1至3分鐘;戶政人員作證說,因女方年長男方甚多,因此印象深刻,詹婦看似虛弱,意識尚清楚,戶政人員3度問詹婦「是否要辦結婚登記?」詹婦都明確說「是」。
醫院病歷也顯示,詹婦結婚登記當天「意識清楚,可對答無礙」,台中地院據此認定婚姻有效,判詹婦的兄弟敗訴。
詹婦兄弟上訴二審,提出詹婦死亡前4天(23日),向家人吐露她無意結婚的錄音光盤,主張詹婦並無結婚真意,不過法院勘驗內容,認定是親友在旁講話誘導詹婦,詹婦卻不發一語,無法證明詹婦沒有結婚真意,據此駁回上訴,還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