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公開身分的男子,向記者講述事件經過。Global News電視截圖
多倫多一男子向醫生承認每天吸食大麻後,他的安省駕駛執照被吊銷。根據安省法律規定,如果醫療專業人員發現某人不適宜駕駛,必須向當局通報。
該名53歲的男子由於不想影響工作,不願公開身分。他向Global News記者表示,由於他患有焦慮和幽閉恐懼症(claustrophobia),一直在一家心理治療診所接受治療。普阿醫生(Dr. Peter Phua)是一名家庭醫生,他在該診所為該男子診症。
該男子稱,他向普阿醫生坦白承認,有時每天會吸食5枝大麻煙,該些煙只有一半是大麻,另一半是煙草。但他當時向醫生表示,他從未在吸食大麻後駕車。
他稱自己患有克隆氏症(Crohn’s disease),之前更曾患上兩種不同的癌症,他認為大麻有助他放鬆。
普阿醫生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見面時曾警告稱,該男子的駕駛執照有可能被吊銷,但他不會通告當局。不過,在第二次會面後不久,普阿醫生打電話通知他,稱已與安省運輸廳聯絡,他的駕駛執照會被吊銷。
該男子不久後便收到運輸廳的正式通知,稱他的駕駛執照在10月22日起吊銷,並指這是由於他的身體狀況不適合駕車。該男子隨後向內科及外科醫學會(College of Physicians and Surgeons)投訴,指普阿醫生侵犯他的私隱。
呈上醫生證明後重獲駕照
醫學會和普阿醫生均沒有回應記者的提問。
為取回駕駛執照,該男子向運輸廳提交一份由腸胃科醫生撰寫的報告,指該男子沒有毒癮問題,並請求運輸廳恢復他的駕駛執照。該男子在兩周後重獲駕駛執照。
事實上,根據安省的《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如果醫療人員發現某人有高風險的醫療狀況、眼部問題或功能障礙,並影響其駕駛能力,必須向當局通告。除了醫生以外,視光師和護士都被要求遵守該項規定。
根據運輸廳規定,如某人有過量喝酒問題,即使沒有在不清醒下駕駛,也可能會失去駕駛執照。運輸廳發言人稱,當局會視乎個別情況,來決定是否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