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街傷人案疑犯 獲酌情批准離院過夜28天

加拿大都市网

被指涉及华埠袭击案的唐纳利

【星島都市網】華埠刺傷人案引起公眾對精神病院批准病者離院的制度提出不同意見,有市議員認為案中疑犯如果受到應有監管,可避免悲劇發生;但有學者強調,在被獲准離院的病人中,有暴力傾向者只佔極少數,而重投社區對病人的康復,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華埠在星期日發生導致三人受傷的襲擊案,被捕男子被指持有由精神健康機構發出的通行證。有部分人提出質疑,為何一名有暴力前科的男子,會獲發准許離開精神病院的通行證,甚至提出要對精神健康制度進行檢討。

據加拿大廣播公司(CBC)報道,案中疑犯唐納利(Blair Evan Donnelly)於今年4月13日獲卑詩審查委員會(BC Review Board)批准離院,包括獲院方主管酌情允許,可在社區中過夜留宿不多於28天。

2008 年,唐納利因精神障礙(NCRMD)被認定對他女兒被刺死的事件不需承擔刑事責任,隨後被安排入住精神病院。翌年,他於獲准在無人陪同下離院期間刺傷了一名友人。

溫哥華市議員克拉森(Mike Klassen)在電台節目中表示:「這種不用負上刑事責任的做法,是對司法制度的扭曲,我不能完全理解,而這容許了像唐納利那樣的人在街上遊逛,我們正在承擔後果。他們必須能夠找出更好的方法,來管理好社區中的這些人。」

特謝拉(Dave Teixeira )是代表一宗涉及精神病者殺害三名兒童案件家屬的發言人,他多年來一直批評,審查委員會優先考慮的是患者的康復,而沒有對公眾安全給予足夠的重視。

「一直以來令人擔憂的是卑詩審查委員會似乎傾向於一種意識形態觀點,即一旦你在醫院待了一定的時間,你就應該出去了。」他認為,委員會需要徹底改革評估患者及其進入社區的能力的方式。

然而,西門菲莎大學犯罪學教授戈登(Rob Gordon)認為,社區中涉及精神病患者的暴力情況很罕見。

「我們不應該根據這個別事件來譴責整個制度。這將對那些成功談判獲釋並在社區中保持適當的治療和照護的許多人來說,是悲劇性和不公平的。」

溫哥華刑事辯護律師吉爾(Rishi Gill)表示:「無論事實顯得多悲慘、多糟糕,一個案例並不能形成大趨勢,我們也不必因此改變整個制度。」

他續說:「如果看一看所有被釋放的人,那些因精神障礙而被指控不負刑事責任的人,你會清楚地看到,當中暴力犯罪者的數目如此之低,幾乎可以忽略不理。」

據法醫精神病醫院(FPH)的資料,從2018/19至2022/23年度期間,院方每年平均發出4,516個日間通行證,每年平均僅錄得7宗未獲批准的缺席(UA)。

圖: Global 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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