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關閉溫哥華辦事處 國泰航空須付主管17萬遣散費!

加拿大都市网

■■國泰航空在新冠疫情下,於2020年關閉溫哥華辦事處。 星報/Getty Images

【加拿大都市網】新冠疫情下國泰航空於2020年關閉溫哥華辦事處,法官裁定國泰必須支付該溫哥華辦事處主管17萬元遣散費。

據上周五網上公布的卑詩最高法院裁決,岡野(Frances Turcic Okano)將近36年的整個職業生涯,都是在國泰航空公司的溫哥華辦事處工作。

疫情在2020年初開始時,國泰航空的客運量暴跌至不到前一年的百分之一,促使該公司制定了多項節省成本的措施。最終,這些措施擴大到包括關閉溫哥華辦事處。岡野和她監督的71個員工被終止了僱傭關係。

根據法庭文件,岡野於2020年10月13日被告知該決定,並告知她的工作將於2020年12月11日結束,即是提前兩個月通知。根據法院的裁決,岡野在2021年初獲得了加拿大勞工法規定的3個月基本遣散費,共計31,613.72元。

拒絕公司方案告上法庭

國泰航空向岡野提供了額外的遣散費,但她拒絕,把航空公司告上法庭,希望得到更好的條件。岡野表示,自己有權得到作為公司節省成本措施一部分而被削減的工資,以及24至26個月的工資,以代替解僱她的通知。

國泰同意岡野有權因不當解僱而獲得賠償,但對是否應回得到被削減的薪金提出異議,並提出以18至20個月的工資代替通知。

關於減薪問題,岡野聲稱她應該收到10,692元,因為公司在2020年要她放無薪假作為節省成本的措施。她指出,公司的遣散費提議她沒有接受,包括向她支付這筆款項的提議。

然而,法官接納該航空公司的辯詞,指出根據全部證據,原告接受了減薪以換取繼續就業。

在代通知遣費問題上,國泰航空辯稱,岡野沒有採取合理措施來減輕她因被解僱而遭受的經濟損失。法官不接納公司指岡野本應利用其提供再就業服務的建議為理據,表示她不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在不接受遣散費的情況下接受此類服務。同樣,法官認為在岡野仍受雇於國泰航空時就開始尋找工作是不合理的。法官稱,無可爭議的是,原告熱愛她在被告處的工作,並且全心投入。在服務35年後失去了這份工作,讓她感到非常沮喪,也很難接受突然終止的協議。

根據岡野為公司工作的時間和她在公司中的角色,法官確定她有權獲得24個月的補償,以代替她的終止通知。由於她未能採取合理措施去獲得新工作,這一數字減少3個月,而她收到的兩個月通知又減少了兩個月。因此,法官判給岡野19個月的損害賠償金,減去國泰航空根據加拿大勞動法已經支付給她的3個月,總賠償額為168,609.28元。

法官又判給岡野1,764元的特別賠償金,這是她在被解僱後為參加領導力課程的費用,以及法庭費用。星島綜合報道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share to wechat

Tiger电饭煲10杯容量 打对折仅售80

家中氡气超标会致癌!检测仪特价打折

446°F耐热!硅胶烹饪工具大套装 5.5折仅售25.49

加国六大城市新屋落成数量上升 但空房出租仍供不应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