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一棟高層公寓出告示 不允許表親同住因不符合規則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一棟多倫多高層公寓豎起一塊告示牌,表示不允許兩名表親同住,因為不符合所謂的「單家庭」規則。

據CTV新聞報道,這棟高層公寓是位於Bay Street的the Horizon。立在大堂醒目位置的告示上說,兩名想作為室友同住的表親因為他們的父母不同,不構成一個「單家庭」(「single family」)單位,而是一個大家庭(extended family)。

該棟公寓業主對CTV新聞記者說,列出哪種家庭允許居住,哪種家庭不允許居住,很奇怪。

在該棟樓里住了八年的Andy Lehrer說,他還以為這樣的事情已經隨着人權法和憲法的實施而消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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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塊告示上的「單家庭」規則,是那些設計用於保持公寓安靜的規則中的一條。位於Wellesley Street上的Century Plaza高層公寓的管理公司曾應用這一規則對該棟樓里一對沒有結婚的同性伴侶說,要麼結婚,要麼搬走。

與此同時,另一些同樣沒有結婚的異性伴侶對CTV新聞記者說,這家名為TSE Management Services的管理公司認為他們可以被看作單家庭,而不需要結婚證書。

TSE Management Services管理公司自周二迄今,仍未回復CTV新聞多倫多分部的信息。

CTV新聞多倫多分部通過調查發現,「單家庭」規則五花八門,有的連沒有孩子的夫妻都不算單家庭,有的則接受任何兩名單身人士拼在一起居住。

一些法庭裁決,高層公寓必須實施單家庭規則。安省政府和消費者服務廳(The Ministry of Government and Consumer Affairs)在聲明裡說,必須遵守安省人權法案(Human Rights Code),但並未承諾要通過立法擯棄那些單家庭規則。

安省高層公寓管理公司規管局(the Condominium Management Regulatory Authority of Ontario)對CTV新聞說,尚未收到歧視投訴,但如果歧視證實屬實,則是違反了其職業道德。

也許很快就可以驗證是否屬實。High Park Lofts高層公寓業主Paula Boutis已經就「單家庭」規則發出投訴,這條規則使她一年以前失去了把公寓租給不同種類家庭的機會。周五早晨,她收到通知,投訴將得到處理,會被發給該高層公寓。

Boutis說,她不理解為甚麼高層公寓會被允許通過違反人權法的規則。

一名觀眾則告訴CTV新聞多倫多分部說,有一個簡單的辦法可以讓各種家庭都能夠在一起居住,那就是書面宣布,所有的伴侶都算家庭。她說,這個辦法已經在她所居住的位於多倫多的高層公寓實施了一年多,行之有效。

(圖:CTV新聞視頻截圖)T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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