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網報道】愛德華多·古茲曼-迪亞茲(Eduardo Guzman-Diaz)在多倫多一家大銀行金融公司工作了一年零11個月,但他因為辭職而收到了一張價值3萬加元的索賠單, 這張賬單來自於介紹他得到這份工作的招聘中介公司;
僱傭他的臨時工中介現在說,他因提前離開為期兩年的工作而欠他們$3萬加幣的「損害賠償金」。對於當時26歲的古茲曼-迪亞茲(Guzman-Diaz)來說,這張發票幾乎和他一年的收入一樣多.「我從來沒有一次看到這麼多錢,」他說。「感覺真的很痛苦,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古茲曼-迪亞茲的臨時中介公司FDM集團現在是安大略省勞資關係委員會的重點投訴的對象,稱這筆3萬美元的費用違反了省級勞動法-對「這對開始職業生涯的年輕人」來說是一個「無理」的威脅。
在「星報」對其的採訪過程中,FDM集團的一位發言人表示,該公司不能對「正在進行的法律程序」發表評論。
這份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的聲明稱:「我只想說,FDM集團以最高的道德標準運營,並被廣泛認為是領先的僱主。」
根據勞工部的網站,安大略省的臨時工中介機構將不允許因員工改變工作地點而收費,也不允許收取協助編輯簡歷或準備面試的費用。
根據Parkdale Community Legal Services(PCLS)代表Guzman-Diaz和其他三名前僱員提交的意見書,FDM的僱傭合同要求他們在加拿大皇家銀行(Royal Bank Of Canada)和富達投資(Fidelity Investments)等金融機構擔任兩年的商業和IT顧問。意見書稱,如果他們提前離開,他們的合同規定,他們可能要對該機構承擔「違約和相關損害賠償」的責任。
提交給安省勞工關係委員會的文件稱,員工們從FDM獲得了就業指導,在指導期間只獲得了最低工資。計算機科學專業的畢業生Guzman-Diaz提到,培訓內容包括使用電子表格,這並沒有任何意義。Guzman-Diaz說:「他們教的東西真的很初級,這讓我覺得我只是為了留在這裡而接受培訓。」
早在2018年,一名提前離開加拿大皇家銀行工作的工人被告知,她欠FDM$3萬加幣,以收回「培訓」費用。在她提出申訴後,勞工部裁定,根據就業標準法案,這筆費用是被禁止的。在輸掉2018年的申訴後,FDM尋求對該部的決定進行正式審查。根據「星報」看到的該部文件,在與該省就業標準局局長討論後,臨時工機構同意修改僱傭合同,以「更清楚地」表明,員工因「違反」兩年合同而接受「潛在損害」。
根據提交給安省勞工委員會的文件,FDM僱傭的Guzman-Diaz在第一年的基本工資為3萬元,外加每天40元的「獎金」。然而FDM向加拿大皇家銀行收取的費用為每名短期員工每小時70元,約合每年13萬元。
Guzman-Diaz說:「令人不安的是,到底有多少人受到了影響?很明顯,他們賺了很多錢,FDM不只是通過這些人的勞動賺錢,還通過他們的離開而賺錢。」
文章來源:https://www.thestar.com/business/2020/08/24/this-recent-grad-lost-his-gig-at-a-toronto-bank-then-his-temp-agency-billed-him-30000-in-damages.html
Leslie編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