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都市網】一名多倫多女子在過馬路時被一輛轉彎的警車撞到,另一名司機的行車記錄儀拍下了她的遭遇。
Rachel Wharton說,那名警察向她道了歉,並問她是否還好,然後就開走了,沒有留下任何聯繫方式。
Wharton說,她向警方投訴了,一名偵探最近打電話給她,說不會給她開罰單也不會產生任何影響,因為根據他們的定義,從技術上講,發生的事情並不是「碰撞」。
「我很害怕,有點震驚,然後有點生氣,因為作為行人,我有過綠燈的通行權。而這些應該保護我們的警察,他們開車很不小心。」
行車記錄儀的視頻顯示了1月10日上午8點30分左右發生的事情:Wharton在上班途中穿過Liberty街的Dufferin街,當時Dufferin街上的汽車正處於紅燈狀態。
警用SUV向南轉向Dufferin街,似乎撞倒了Wharton,Wharton把手放在了車的推桿上。她的手機掉在了地上。
但車在碾到她之前停了下來,Wharton說她沒有受傷,只是感到驚訝和不安。她說她對司機說了一些話,然後司機就離開了。
但多倫多警方表示,沒有任何違法行為發生。
TPS It is your obligation to pull over and exchange information in the event of a collision. It』s also the right thing to do to ensure the person you hit receives cautionary medical attention as they may be in shock. You don’t just drive away officer…1/3 pic.twitter.com/ThB5zC0yd8
— The Biking Lawyer (Dave Shellnutt) (@TheBikingLawyer) February 21, 2024
多倫多警察局發言人Stephanie Sayer在給CTV新聞的一份聲明中證實,一輛偵察車左轉到Dufferin街,並在「與行人相撞之前」停了下來,並補充說Wharton抓住了車輛的推桿。
「警察搖下車窗向她道歉,問她是否還好,是否想讓他靠邊停車。行人拒絕了,繼續往前走。9天後,她報告了這一事件。我們對這起事件進行了調查,鑒於雙方的接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和/或財產損失,這起事件不符合《公路交通法》對碰撞的定義。」
她寫道:「可以理解的是,這一事件嚇壞了行人,警察為此道歉,但這不是碰撞,行人也沒有被警車『撞到』。」
單車律師David Shellnutt告訴CTV,警察使用的定義在保險方面更有意義,因為碰撞造成的損失必須考慮在內,然後賠償。
但在公共安全方面,他表示,認真對待車輛與人接觸的任何情況都很重要。
「在這種情況下,存在接觸。但現在他們說這不是碰撞。所以,看起來法律確實取決於TPS(多倫多警方)自己的解釋。」
「很明顯,警察沒有注意到,而且分心了。這一事件告訴我們,當權者還需要做更多的工作,以真正證明遵守交通規則是很重要的。」
Shellnutt說,他正在處理安省南部另外四起騎單車的人被屬於警察部隊的汽車撞倒的案件。
另一事件可能比這起更糟:本月早些時候,一名騎單車的人被一輛在Bloor街轉彎的警車撞倒並嚴重受傷。
在CTV獲得了1000多張發給警車的自動超速和闖紅燈罰單的數據和副本後,多倫多警方的道路安全問題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警察在執行任務的過程中可以合法地違反交通法規——目前還不清楚這些罰單中有多少是合理的。
Wharton說,她不太可能提出任何新的投訴,但對她的第一次投訴無果而終感到失望。
她說:「有人在開車時分心,撞到了行人,卻沒有受到譴責,沒有後果,沒有辦法追究他們的責任,這令人失望和沮喪。」
她說,她擔心最近警察預算的增加可能會導致更多的車輛巡邏和更多的撞車事故,並希望他們的一些新資金能夠用於駕駛員培訓。
編譯:YUAN
圖片:CTV視頻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