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緝毒組布局抓毒販 疑犯被警員射傷後申訴 SIU調查後指警員開槍無罪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都市網】一名警察在士嘉堡的一次緝毒調查中向疑犯開槍,安省警察監督部門調查後不認為這名警察有罪,但指他向一輛行駛中的車輛開槍,可能違反了多倫多警隊守則。

事件發生在1月14日,地點在 Midland Avenue 和 Eglinton Avenue East的Church ‘s Chicken停車場。

在報告中,安省特別調查科(SIU)總監馬汀諾(Joseph Martino)表示,多倫多警隊緝毒組( Toronto Police Drug Squad )對申訴人和一名身份不明的女性進行了數周的偵查,並在事發當晚安排一名卧底警員從這兩人那裡購買強效純可卡因,這基本上是調查的「高潮 」時刻。申訴人在晚上8點左右開着一輛紅色貨車到達停車場。就在這時,他車裡的女乘客下了車,上了卧底警員開的車,以完成計劃中的毒品交易。

據稱,這名女子向便衣警察遞上大量強效純可卡因以換取金錢後,警員這一刻表明身份並將其逮捕。與此同時,另外兩輛便衣探員的車輛包圍了申訴人的貨車。

就在這時,申訴人加速倒車試圖逃走,然後撞上了一名便衣警察駕駛的第三輛車,這輛車擋住了他的出口。然後他加速前進,而一直站在車道上的當事警員不得不迅速閃避。

馬汀諾在調查報告指出,當疑犯的車輛駛向另一輛阻擋其離開的卧底探員車輛時,該名警員隨即向疑犯開了四槍。申訴人最終右手和左膝被子彈打傷,被送往醫院,傷勢嚴重。

在他的報告中,馬汀諾說,該警員「基本上是受到了申訴人使用危險武器的攻擊」,並且 「在他的權利範圍內,以自己的致命武力來應對投訴人駕駛貨車帶來的致命威脅」。

但他承認,這名警察很可能違反了多倫多警方的政策,即禁止警員站在一輛行駛中的車輛路道上,以阻止其逃跑。他說,制定這一政策是為了避免像這次一樣,警員不得不使用槍支來保護自己的事件。

還有一項多倫多警方的政策,禁止警員向行駛中的車輛開火,除非有 「以車輛之外的方式造成死亡或嚴重身體傷害的直接威脅」。

馬汀諾表明: 「雖然當事警官可能有不當行為,但當申訴人駕車沖向他時,該警官並沒有失去自衛的權利。由於我確信申訴人是故意這樣做的,而且是故意用他的卡車來掙脫警車用以逃跑,所以當時事警察是有權使用方法去令貨車停下來。」

(圖:CP24)  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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