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生產後將嬰兒扔出窗外:沒結婚 也沒能力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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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北京市朝陽法院,將新生兒扔出窗外的小華被判緩刑。

女子生產後將嬰兒扔出窗外:沒結婚 也沒能力養孩子
提到被丟棄的孩子,小華掩面哭泣。

在單位宿舍內誕下女嬰後,小華(化名)直接順着宿舍窗戶把孩子扔出去。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因女嬰掉進一層的垃圾堆里,被保潔人員撿到後及時送醫,保住一命。

昨日上午,該案在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併當庭宣判,小華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三年。

庭後,提起孩子小華一直落淚,她說孩子仍在福利院,但自己沒有結婚,也沒有能力撫養,不想接回孩子。

生產後把嬰兒從二樓窗戶扔出

今年22歲的小華身高1.75米,初二就輟學打工的她,因在京務工一直住在單位宿舍。

「因為她挺高的,又很瘦,一直看不出來懷孕。」一位室友出庭作證說,小華懷胎10個月,室友們都沒看出來。直到事發前幾天,她才主動告知大家懷孕一事。

根據檢方指控,2017年3月16日8時許,小華在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鄉某宿舍內分娩一女嬰,並將其從二樓窗戶扔至樓下垃圾堆內,該女嬰被他人撿拾後送到醫院救治。

「我們宿舍共4個人,平時睡覺都拉着厚帘子,那天早晨起床,看到房間里有一大攤血,全嚇哭了。」小華室友告訴新京報記者,平時女工們都上班,和小華交流不是很多,大家都沒敢問怎麼回事,就收拾東西上班了。

約一小時後,保潔人員在清理垃圾堆時發現小嬰兒,連臍帶都沒有剪斷,便趕緊送醫。

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顯示,嬰兒「生命體征平穩,額頭部見V形皮膚裂口,長約5厘米,深達筋膜層,少許出血,臍帶未斷,額面部外傷。新生兒臍炎,腦發育畸形,新生兒缺血缺氧性腦病。」

侵犯新生兒的生命健康權

接民警電話後,小華主動到公安機關歸案,後被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昨日上午,因涉及個人隱私,該案未公開開庭審理。據了解,小華對檢方的指控沒有異議,當庭表示認罪。其辯護律師吳松認為,小華系初犯,屬於間接故意犯罪,主觀惡性較小且犯罪未遂,具有主動投案自首、認罪悔罪等情節,建議對其適用緩刑。

法院經審理認為,小華未進行任何清理和包裹,將赤裸的新生兒從二樓扔到一樓衛生條件極差的垃圾堆內,侵犯了新生兒的生命健康權,構成故意殺人罪。

鑒於女嬰被及時救治,因小華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且其在接到民警電話後主動到案,並如實供述所犯罪行,屬於自首,故依法減輕處罰。

法院一審判決小華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宣判後,小華當庭表示不上訴。

主審法官還當庭對小華進行訓誡和法制教育,「青年人應有責任意識和法律意識,要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一旦發生類似情況,要勇於承擔起法定責任和義務。」

■追訪

1為何殺人罪而非遺棄罪?

遺棄主觀上希望孩子被撿拾,而非放任死亡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小華被抓時按照遺棄罪被刑事拘留,而在公訴階段,公訴機關將罪名定為故意殺人罪。

本案主審法官張妍表示,遺棄罪是具有撫養義務而拒不履行的行為,比如將孩子穿戴好,放置在福利院門口,或置於人口繁密、易被人發現的公共場所,「主觀上希望孩子被他人撿拾,而非放任孩子死亡」。

而小華的行為與遺棄罪不同。她將赤裸的新生兒丟下垃圾堆,在衛生條件極差的環境下,在3月份寒冷的天氣里,是會造成嬰兒死亡的。作為成年人,小華應該了解這些情況,因此她主觀上有放任孩子死亡的故意,其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2如果不接回 嬰兒怎麼辦?

民政部門有權收回撫養權,權力機關將追責

庭審結束後,小華說自己至今沒去福利院看過孩子,也不想接回孩子。明明有親生父母仍無法被接回,孩子該何去何從?

安理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包華認為,小華是孩子的法定監護人,明知自己有監護職責,如果福利院等相關部門作出指示仍不接回,恐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包華介紹,首先,判處緩刑不等於不違法不犯罪,而是有條件地不關押,小華需要定期去社區報到。

福利院如果發現她不主動接回孩子,可以上報到主管的民政部門,要求民政部門進行處理。如果小華經過工作依舊不肯接回孩子,民政部門有權收回撫養權並由權力機關對其追究進一步的刑事責任。「首先追究的就是取消緩刑,並決定是否追究其遺棄罪的刑事罪名」。

■講述

「沒結婚,也沒能力養孩子」

昨日,取保候審的小華來到庭審現場。她身材纖細,眼神獃滯,偶爾和室友交談幾句,聲音低到聽不清,幾個字幾個字地蹦。

事發時,小華剛滿21歲。她說,自己初二輟學後就開始打工,也不聽父母的話,從老家來到北京務工,開始交男朋友。平時,她很少和宿舍室友們交流,交了男朋友後發生了關係。

和男友分手幾個月後,小華髮現身體有些異樣,腰開始疼,拿驗孕棒測試,發現懷孕。至於為何沒有覺察到生理期異常,小華說,之前會很少,因此並沒有懷疑過自己懷孕,測出來時,流產已經來不及了。

「我之前很活潑,發現懷孕後開始悶悶不樂。」小華說,自己手足無措,不想聯繫前男友,也不想告訴父母和室友,「太丟人了,我一直默默承受」。這段時間裏,因交流較少,室友們也沒有發現她的變化。

直到案發當天早上,小華肚子開始疼。她不願意過多回憶生產的情況,只是說肚子疼後蹲在地上就生出孩子。

 

小華的父母曾提出,把孩子接回家撫養,遭到她的拒絕。「我還沒有結婚啊,沒結婚。」她多次重複這句話,並表示目前已經有了新男友,但沒有告訴他這一切。此外產後仍有些後遺症,比如渾身發冷。

如今,小華仍在原工廠上班,只要提到孩子,她的眼淚就止不住地掉落。她表示很想知道孩子的情況,但是自己沒有結婚、也沒有能力撫養,並不想接回孩子。

「你是孩子的母親,要承擔自己的責任和義務。你還很年輕,我們不希望還有其他不幸發生。」法官說道,並提醒年輕女性在感情上要保護自己,避免相關事件發生,發現問題及時去醫院檢查。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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