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願戴電子監視器 稱不會潛逃令父親蒙羞

加拿大都市网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圖)
 
星島日報訊
 

孟晚舟的辯方代表律師馬丁(David Martin)要求法官批准保釋,並同意可使用電子監察儀器,清楚顯示個人位置等12項保釋條件,甚至以孟晚舟溫哥華兩間總值超過1,400萬元的房屋做抵押保證金。馬丁並披露孟晚舟大量與溫哥華有聯繫的細節,希望說服法官同意她保釋候審。

馬丁告訴法官,他的當事人在中國地位顯赫,以及高度重視個人尊嚴,這都令她不會違反任何保釋規定。他說:「她不會違反法院命令,因為這樣做,會使她所愛的父親感到羞辱和尷尬。」

丈夫女兒居溫市 持港護照抵加

他強調,華為的企業文化,強調誠信是最重要的無形資產,堅持以誠信贏得客戶。孟晚舟絕對不會讓她的公司及其大約18萬名員工、甚至中國感到難堪。他的當事人願意戴上腳踝監察器,並提供大量現金擔保,甚至可以用溫哥華兩間總值超過1,400萬元房屋做抵押保證金。

辯方律師透露,46歲的孟晚舟並沒有犯罪紀錄,她與溫哥華有深厚淵源,她15年前就曾來溫哥華。她過去具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並持有卑詩醫療卡(BC Care Card)、工卡(SIN),但2009年,她主動放棄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她目前在溫哥華有兩間房屋,丈夫、女兒也都住在溫市。

辯方:罹患癌腫瘤不宜坐牢

馬丁又強調,孟晚舟此次是持香港特區護照取道溫哥華前往墨西哥,在被捕後,不但願交出護照由警方保管,甚至主動將自己的中國有效護照及過期護照一併寄來,希望法官同意保釋候審。他說,他的當事人願做出相關配合,包括待在家裡、宵禁、交出所有護照,風險管理、全球定位系統、物理監視、同意加拿大皇家騎警檢查等等。

律師又說,孟晚舟有高血壓、睡眠障礙、癌腫瘤(Carcinoma)等健康問題,不宜坐牢,加上丈夫在溫哥華,所以她不會潛逃。對檢方提到孟財力雄厚,有大量資源可用來潛逃,律師則反駁,一個人因為「努力工作」,而擁有龐大的資產,不應構成被拒絕保釋的因素。

馬丁是引渡法方面的法律專家,曾作為法律專家出現於高山案中。

移民律師李克倫(Richard Kurland,圖)表示,相信美方希望看到孟被拘留,獄中的嚴苛環境對她產生高度壓力。不過,相信孟有足夠財力聘請最頂尖的律師打官司,或有機會免受牢獄之苦。
李克倫認為,孟晚舟身分特殊,勢必引發中美兩大國的較量,聯邦自由黨政府也將面臨很大壓力。他說:「我估計,無論保釋或引渡聆訊,相信都將拖延很長時間,短期難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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