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都市網】安省近日提出修例,允許某些城市在路面測試小型三輪車。
這個想法是在2023年預算案中首次提出,目標是為了實現省政府尋找「新的、可負擔的和綠色的交通方式」。
該提案將允許城市機動車(Urban Mobility Vehicles, UMVs)在試點城市的道路上行駛。省政府將UMV定義為「小型、緊湊、封閉、三輪、慢速電動車輛」,最高時速32公里,通常只有一個座位。
交通部在公開發佈的規定中表示,試點項目將「確保UMV能夠在與其他道路用戶安全融合之前進行安全整合,然後再做進一步決定。」
如果生效,駕駛員必須持有G類駕照,並會實施季節限制。這些車輛還將在強制汽車保險法案下獲得豁免。
提案開放了對公眾意見的徵求,並希望了解試點項目的社區利益和安全問題。
安省的提案還包括允許高爾夫球車在市政管轄區道路上行駛的改變。為選擇加入試點,市政當局將制定法規,限制它們的操作範圍。他們還考慮是否允許高爾夫球車停靠渡輪碼頭。
安省交通部自2005年以來一直在試點各種微型移動車輛,包括滑板車、高爾夫球車、貨運電動單車和大型四輪車。這些試點項目已經涉及18個市鎮,沒有發生嚴重傷害或致命事故。
安省認為新型車輛技術對於擴大居民出行選擇非常重要,但必須確保任何新的車輛類型在行人和其他車輛中能夠安全地運行,才能允許它們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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