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政府一上台就計劃廢除《綠色能源法》。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
根據菲沙研究所(Fraser Institute)昨天發表研究報告指出,若安省政府取消與再生能源生產商的現有合約,可令省民電費降低高達24%。
菲沙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安省貴湖大學(University of Guelph)經濟學教授麥傑克(Ross McKitrick)昨日發表題為《安省電力改革:令能源價格下降》研究報告。
■菲沙研究所資深研究員、安省貴湖大學(University of Guelph)經濟學教授麥傑克(Ross McKitrick)
他表示,近年安省電力成本暴漲,成因是政府政策拙劣,現在是時候推行有意義的改革,藉以減輕省民的負擔。
麥傑克的報告指出,安省《綠色能源法》(Green Energy Act)在2009年實施,長期保證風力和太陽能發電公司可獲得高於市場價格的電力價錢。省府因此向省民開徵一項購電附加費,以幫助政府支付上述差額。這項附加費名為「整體調整費」(Global Adjustment,簡稱GA)。
整體調整費為降價關鍵
報告又指,自2008年至2017年,「整體調整費」由每度電(kilowatt hours,千瓦特小時)少於1仙,增至每度電約10仙,導致省民的電費劇升。
新省政府上台後,計劃廢除《綠色能源法》,此舉將可避免電費繼續上升。但此舉並不能降低現時電力價格,因為不會減少「整體調整費」價錢。
報告認為,要降低現時電力價格,省府必須取消與再生能源生產商的現有合約,或者與他們重新進行合約談判。該些合約代表「整體調整費」價值約40%,然而再生能源產電量只佔安省產電總量之7%。
報告更發現,再生能源生產商賺取收入當中,接近九成是來自補貼(subsidies),只有一成是來自市場交易。
麥傑克說,安省省民一直因人為抬高價格而要挨貴電費,若新政府希望為民眾解困,省府就應取消過於慷慨的補貼,並且降低「整體調整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