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婚照修圖被疑作假 越南男子申妻團聚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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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裔加汉申请妻子移民,但被疑为假婚,他上诉至加拿大移民难民局。星报资料图片
越裔加漢申請妻子移民,但被疑為假婚,他上訴至加拿大移民難民局。星報資料圖片
當事人上訴得直,案件發回移民官重新審核。星報資料圖片

本報記者

一名加籍越裔男子經由家人介紹,與一名越南女子成婚,並以配偶擔保方式申請女方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移民官以婚禮照片經過改動等4項理由,懷疑這是一宗假結婚而拒絕申請。男子上訴至加拿大移民難民局(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 of Canada,IRB)的移民上訴庭(Immigration Appeal Division,IAD)申訴獲准,案件發回移民官重新考慮審核。

案中向IAD上訴的越裔男子為1985年入籍的加國公民,他與前妻於2006年分居,後經家鄉越南一位表親的介紹,認識了現在的妻子。兩人開始遠程約會關係,透過電話了解對方。至2008年男子開始認真考慮兩人關係,至2010年10月,他返回越南並開始與女方一起生活。兩人於2011年5月註冊結婚,並在兩個月之後舉辦婚禮。
此後在擔保女方移民來加的等待期間,男子返回加拿大生活一年。他在2013年1月再返回越南,期望在其妻移民被批准之後兩人一起返加。不過妻子的移民申請被拒絕。男子將案件向IAD上訴,並決定在等待IAD聽證期間留在越南,與其妻子一同生活,兩人於2016年有了一個孩子,DNA證實男子是孩子的父親。
移民官在審查該名越裔男子的申請時,認定他與妻子的婚姻是以擔保女方移民為目的的虛假婚姻。根據加拿大「移民及難民保護法規」(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第四條,如果一宗婚姻不真實,或是以取得加國居留身分和其他權利為目的而確立的婚姻關係,則不符合擔保配偶的資格。
移民官指在該宗申請案中,申請人提供的婚禮照片明顯被「動過手腳」、部分申請表格中未有透露自己的過往婚姻歷史,屬遺漏重要信息、未看到兩人做好充足準備在加拿大一起生活,以及兩人在財務上的相互關係並不緊密。基於上述四點觀察,移民官認定這是一宗假結婚案件,判定拒絕男方擔保其妻子永久居住加拿大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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