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會計師證據有疑點 高冰塵要求重召出庭

加拿大都市网

加拿大華人社團聯席會名譽主席、加拿大浙江同鄉聯合會主席潘妙飛狀告媒體人高冰塵(筆名黃河邊)誹謗及損害名譽案,周五繼續第7天審訊。法官破例應被告要求,將重召早前幫潘妙飛報稅並已出庭作證的會計師再到庭,解釋報稅會計師姓名、公司地址和名號不同兩項問題。

該名華裔張姓(Zhang,譯音)會計師本周三曾到庭作供,張自2007年以來一直代理潘妙飛報稅,有15年加國執業經驗,周三並將潘妙飛2007至2010年共4年的T1普通報稅表格(T1 general tax form)呈遞法庭。高冰塵周五在溫市中心卑詩最高法遞交證據類別,獲法庭逐項甄別列入物證後,向女法官沙瑪(Sharma)彙報情況。他說,在張姓會計師提交文件後,對報稅表格進行研究和向其他會計師打聽後,發現兩項疑點,擔心有作偽證嫌疑。沙瑪指證人作證時已給出足夠時間提問,為何當時不提問?高冰塵解釋稱,會計師是突然作證,不在之前證人名單,且他不具備會計知識,只能事後研究。

沙瑪要求被告提出疑點,高冰塵說,稅單第4頁顯示時間是2017年,但案情顯示,應該是2005年、2007年、2009年和2010年。這些時間除非特別設置,否則不能更改。他懷疑是最近填寫。此外,報稅單上填寫的會計師是姓李(Li,譯音)而非到庭做供的姓張會計師。還有就是張會計師的公司名號和地址,與稅務單上的不符,一個在本拿比,一個在素里。因此,高冰塵不理解張會計師的陳述。

沙瑪指,通常情況下法庭不會重召已做供的證人,她也不會輕易懷疑專業人士的證詞。她要求原告和被告雙方針對是否重召張會計師進行陳述。潘妙飛代表律師里茲代爾(Lisa Ridgedale)表示:「召回證人需要強大理由,法庭一直以來都是如此。張會計說話專業和直接,關鍵事情的實質內容是是否申請了牛奶金,而張會計師已作供。」所以認為沒有必要叫他回來。高冰塵稱,公司名號和地址完全不同,張會計師代表一個姓李的會計師前來作證,也沒有提前解釋,所以他足夠懷疑是否合理。

沙瑪最後決定重召張會計師到庭作證。理由是原告認為實質事情是潘妙飛是否拿牛奶金,原告要求依賴張會計師的作證,張會計師依賴報稅文件,法庭需要根據文件知道事實。沙瑪表示,她也不清楚為何公司名字和地址不符合,文件的體現和證詞是否一致,讓人懷疑。但沙瑪提醒證人稍後重新到庭作證時,詢問的問題是有限制的,只能解釋針對公司名字、地址和日期的問題。該案下周一和周二將繼續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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