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超級簽證有望居留時間延長至五年!並降低擔保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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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柏克提出議案,建議將父母、祖父母超級簽證,最長居留時間改為5年。 Pexels

【加拿大都市網】有國會議員提出議案,希望將父母、祖父母訪加超級簽證(Super Visa)居留時間由兩年延長至5年。且把申請人的經濟擔保標準降低,並可向加拿大以外的公司購買醫療保險。

非官方移民資訊網站CIC News報道指,眾議院公民及移民常設委員會成員、聯邦保守黨國會議員史柏克(Kyle Seeback)向眾議院提出C-242議案,建議對現行的超級簽證做出3項改進。

現時的超級簽證是10年有效期,允許多次入境,每次入境不須申請延期,最長可居留兩年時間。類似於申請永久居民,要想取得超級簽證,擔保人(在加的子女及孫)要按聯邦移民部規定的最低線提供收入證明,並且要為來訪的父母祖父母購買加拿大保險公司出具的醫療保險。

議案建議的第一項改進是,將兩年居留期延長至5年,其間毋須申請延期居留。第二是允許超級簽證申請人在加拿大以外的公司購買醫療保險,這可以為申請人節省每年數千元保費。第三是降低對擔保人收入的最低要求,令更多人可擔保親人取得超級簽證。

史柏克認為,應該完全取消對超級簽證擔保人的收入要求,不過現時可能不是適當的時機。他說:「很多人認為父母祖父母來訪會增加擔保人家庭經濟負擔,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事實上他們的來訪改善了擔保家庭的經濟環境。比如他們幫助帶小孩,令家庭節省大筆托兒費用。」

議案眾院已獲二讀通過

該項議案已在眾議院通過一讀和二讀,目前正在國會公民及移民常設委員會接受審議。在委員會通過之後才能交國會進行三讀,再經由參院表決之後由總督簽署,才能成為正式法律。史柏克辦公室發言人瓦西表示,NDP和魁人政團已表示會支持該議案三讀,不過目前仍不確定自由黨的態度。

在委員會審議過程中,比較受關注的一個問題是,允許申請人由加拿大以外的保險公司購買醫療保險。史柏克指目前必須在加拿大公司投保情況下,部分70歲左右、沒有慢性病的申請人一年要支付由1,700元至4,600元不等的保費。

但有人擔心,若允許申請人在海外購買保險,一旦出現外國保險公司拒絕或無力支付保費的情況,來訪者所有醫療費均要由加拿大納稅人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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