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哈佛的原告是谁?否认反对平权法案 只帮亚裔发声

加拿大都市网

■■“学生为公平录取”组织的主席布卢姆,代表原告方对外发声。 路透社

星岛日报讯

哈佛大学被指歧视亚裔入学申请人的案件15日开审,大学教职员及学生宣誓作证,但在诉讼中被指受到哈佛歧视的亚裔学生,为免受到骚扰,则不会出庭作证。

综合《华盛顿邮报》及《纽约时报》报道,哈佛多名前任及现任教职员,从入学小组成员到前校长均出庭为校方辩护,包括亚裔在内的学生及旧生预期也会作证,辩称哈佛的收生标准有助校园多元化。但被原诉方列作受害人的亚裔学生将不会出庭。他们的身份一直没有公开,除了亲友及律师外,其遭遇也没有太多人知道。

这次诉讼由“学生为公平录取”组织(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提出,组织的主席布卢姆(Edward Blum)代表原告方对外发声。他曾多次兴讼挑战各种平权政策,包括曾指德州大学的收生政策违宪,但该案2016年在最高法院败诉。

布卢姆表示,为免受害人受到滋扰,以及在社交媒体受到不公平对待,因此开审时不会公开他们的身分,过去的例子已反映,受害人往往受到骚扰及恐吓。但布鲁姆透露,受害人是“学生为公平录取”组织的成员。

审讯预料会持续至少三周,不论判决如何,任何一方败诉相信都会上诉。布卢姆表示,希望把问题提上联邦最高法院,从而推翻大学收生时考虑种族因素的先例。

这项诉讼早在2014年提出,哈佛被指故意限制亚裔取录人数,以增加其他种族申请人的名额。

哈佛否认歧视指控,强调校方根据最高法院指引,只把种族因素列为部分考量,其余学生成绩、课外活动表现、家庭背景等也需考虑。哈佛校长巴科(Lawrence S. Bacow)在开审前强调,哈佛的收生程序并没有歧视任何人,他有信心审讯将证明这件事实。

大学收生时考虑种族的做法也受到美籍华人关注,此前已有数十名华人向司法部投诉,指入学时受到哈佛等大学歧视,司法部已经针对哈佛及耶鲁大学展开调查。

但年轻一代亚裔的想法则不同。据民意调查,不少亚裔学生普遍赞成大学收生时考虑种族因素,很多人都为哈佛大学辩护,指原诉人只想利用亚裔对付其他少数族裔人士。

否认反对平权法案 原告单为亚裔发声

哈佛被指招生歧视亚裔申请人的诉讼,与过往对平权法案的挑战不同。今次挑战的是单一少数族裔——亚裔受到不公对待,而白人及其他少数族裔则受惠。哈佛歧视少数族裔,据称可追溯至上世纪。

《纽约时报》估计,法庭可能就这个问题作出涉及范围广泛的裁决,并就这个问题立法,但也有可能做出只影响哈佛的涉及范围狭窄的裁决。不过,法律专家认为,这宗诉讼至少将其中一家世界顶级大学有时神秘的招生做法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以下是这宗诉讼的一些基本事实,及可能受影响的方面:这宗诉讼指哈佛招生通过给个人评分打低分的做法歧视亚裔申请人,但哈佛断然否认。这宗诉讼被广泛视为是有关平权行动前景的法律战。由于族裔在招生录取中所起的作用,在从大学到精英中小学及高中的每一个层面均有争议,这些学校现正密切注视著总诉讼的裁定。据专家预期,这宗诉讼最终将由最高法院审理。如果属实,那将可能令招生程序面目全非。此案的控方是由被哈佛拒绝录取的亚裔学生所组成的非牟利组织“学生为公平录取”(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缩写为SFFA)。

辩方是哈佛,但其他精英大学,包括常春藤盟校的其他大学,一直表态站在哈佛一边,并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做出对哈佛不利的裁决,则将伤害整个高教系统的多元化努力。

SFFA对哈佛提出的诉讼是经过几十年的酝酿才于2014年首次提出。指哈佛是否在录取亚裔学生有配额的争议可追溯至1980年代。教育部1988年就曾调查这个问题,但最终认为哈佛没有犯错。哈佛的律师李威廉15日在法庭上就提及这一点。

目前诉讼的原告SFFA曾试图将哈佛据称的招生歧视与1920年代招生限制犹太人联系起来。但主审法官伯勒斯对哈佛歧视犹太裔的历史是否与现时的诉讼有关表示怀疑,不过她还是同意,允许在这个问题上进行有限度的作证。(邓燕文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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