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改革法例 對家暴行為更嚴厲處罰!

加拿大都市网

■■聯邦政府修例,加強對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罰處力度。網上圖片

聯邦政府上周在國會推出主旨在於消除法庭案件積壓的C-75號法案。在其中還有一方面易被人忽視的刑法改革,即加強了對於家庭暴力犯罪的立法罰處力度。加拿大《環球郵報》報道,在這方面的立法變革包括擴大了「家庭暴力」犯罪的刑法定義,將伴侶之間發生的暴力行為納入家庭暴力範疇。提高了家庭暴力罪行的保釋門檻及加重判刑力度等。環球郵報指上述改變受到律師及法律學術界的歡迎。

渥太華大學法學教授希伊( Elizabeth Sheehy)表示,在多次犯有家暴罪行的罪犯保釋程序上,原有法律是要求檢控官說服法官為什麼當事人不能夠被保釋。在法律修改之後,舉證責任將轉到被告一方,要求罪犯說服保釋庭法官為什麼他們可以被保釋。

希伊表示,以往研究顯示,家暴罪犯違反保釋條件的風險很高。現時建議的法律修改反映了這一研究結論,又沒有完全禁絕家庭罪犯保釋,只是提高了保釋的門檻,以確保受害人再次受到家暴的風險得到充分評估。

1/4家暴案件發生在情侶分手後

西安大略大學教育學教授及「防止婦女兒童暴力犯罪研究教育中心」負責人賈菲(Peter Jaffe)指,法案中另一項建議也是早就應該做出的的改變,即是令刑法的語言描述更加現代化,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由以往的「配偶」(spouse)和「同居伴侶」(common-law partner),統一替換成「有親密關係的伴侶」(intimate partner),其中包括已分手的「前伴侶」(past partners)。這一改動擴大了「家庭暴力」包括的範圍,明確承認越來越普遍的「約會暴力」(dating violence)亦屬於家暴犯罪範疇。

加拿大統計局數據顯示,由2005至2011年期間,法庭處理的家暴案件中,有54%涉及到正在約會的情侶。配偶之間的家暴佔46%。

此外,有約四分一的家暴案件發生在情侶分手後。但是以往對於約會暴力的重視不夠,認為伴侶之間沒有同居,沒有一起承擔房貸、撫養小孩,沒有住在一個屋簷下,不算是家庭暴力。而新的立法傳達出一個重要信息,約會暴力與傳統認識上的家庭暴力性質一樣嚴重。

此外,新法案還建議加重對家庭暴力重複犯罪的刑罰,並明確針對有親密關係伴侶暴力犯罪的刑罰加重條款,適用於正在約會的伴侶和已經束關係的前伴侶。多倫多刑事律師阿達里奧(Frank Addario) 表示,這一法案修改對於約會伴侶遭受暴力這一普遍、頑固的社會問題提供了「部分的解決方案」。他指這些修改有進步意義,在某種意義上將法庭在實際判案中已執行的刑法原則「條文化」。

賈菲表示,研究顯示許多殺害女性的暴力案件,是長期、反覆的家庭暴力最終升級的結果。其中絕大部分悲劇是「可以預知、可以避免」的。

安省家庭暴力死亡案件檢討委員會曾檢討發生於2003年至2016年之間共289宗、涉及410人死亡的家暴謀殺案件,其中四分之三的案件都發生於早前已發生過家庭暴力的配偶或伴侶之間。

share to wechat

延伸阅读

延伸阅读

汽车清洗泡沫喷射器 原价44.99打折35.69

限今天!Arc'teryx Cerium男款羽绒服$299.98

SanDisk闪迪移动固态硬盘2TB打折 会员可享受免息分

震惊!嫌飞机座位太窄 有乘客竟爬上行李架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