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剛爭產案上訴駁回 「母親1」獲半遺產夢碎

加拿大都市网

■■2015年在自家豪宅被殺害的富商苑剛。 資料圖片
 

【加拿大都市網】42歲的華裔富豪苑剛2015年在自家豪宅被殺害,屍體被斬開108塊裝在袋內,苑剛的表姐夫趙利被判過失殺人罪。然而,苑剛的身後事仍未結束,加拿大最高法院周四拒絕受理被稱為「母親1」的上訴,她是5個與苑剛有孩子並聲稱是苑剛配偶的婦女中的第一個。

加拿大最高法院周四駁回了她的上訴申請,結束了母親1爭奪配偶身份的漫長法律鬥爭。由於苑剛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去世,配偶將有權獲得他7千至2100萬元遺產中的一半,而加拿大法律將把其餘部分平分給他的五個孩子。

卑詩省上訴法院維持了下級法院的裁決,並於去年12月駁回了「母親1」的配偶身份要求,儘管兩人在苑剛來加之前已認識,並且苑剛支持她在中國的生活,她也與苑剛父母一起生活並照顧他們。但兩人之間沒有「類似婚姻的關係」。

按照慣例,加拿大最高法院沒有說明其對母親1申請決定的理由。

卑詩省的法庭文件顯示,趙利不贊成苑剛花花公子般的生活方式和對待女性的方式,但苑剛、趙利和趙的家人在西溫同住一個大房子,並且相處得很好。直到2015年5月2日,趙利認為苑剛先是對趙的一項發明發表貶低言論,然後提出娶趙的獨生女作為資助發明的一部分,兩人由此發生了惡鬥。

趙利預計明年初刑滿出獄

文件詳細描述了兩人之間的一場殘酷而持久的戰鬥,最終在他們家的車道上結束紛爭,趙告訴調查人員他擔心「生命處於危險之中」,他用一支主要用於射擊兔子的步槍近距離射擊了兩次。苑被擊中脖子,死在車道上。

在認定趙犯有過失殺人罪時,卑詩最高法院大法官舒爾特斯(Terence Schultes)在2020年10月作出的口頭裁決中表示,那時事情變得「毫無疑問很奇怪」。趙試圖通過使用電動工具將屍體切割成裁決所描述的「108塊碎片」來處理屍體。

55歲的趙利甚至解釋了他在車庫裡進行可怕的工作,當保姆路過時,他同意她的說法,說他一直在打獵並且「獵殺了一隻熊」。他還命令他的妻子和年邁的婆婆離開現場,但她們最終請一位家庭朋友幫助報警,第二天早上趙在家中被捕,並被控二級謀殺罪。

舒爾特斯裁定,檢控官未能證明對這項指控定罪的必要意圖,並認定趙犯有過失殺人罪和干擾人類遺骸罪,兩項罪名判處他10年零6個月監禁。

由於趙在等待審判期間從未要求保釋,並且案件因與新冠疫情有關的延誤而延長,近兩年前作出的判決被減少以反映審前羈押的額度,剩餘的總刑期為兩年四個月零八天。如果趙不尋求提前釋放,他可在2023年初刑滿出獄。星島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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