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剛分屍案:嫌犯趙利妻李小梅出庭 事發求友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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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梅周三曾出庭,下周一开审后将正式作供。资料图片
■李小梅周三曾出庭,下周一開審後將正式作供。資料圖片

苑剛遭謀殺及分屍。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記者張文慈

溫哥華華裔富商苑剛兩年前在西溫豪宅遭謀殺及分屍案下周一正式開審,將首先傳被告趙利妻子李小梅(Xiao Mei Li,譯音)出庭作供,而控方周三曾傳李小梅的一個男性朋友出庭作供,他曾協助李小梅報警。有關辯方律師指警方落口供手法不當,法官將在下周裁定是否接納被告口供作為呈堂證供。

被控以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名的趙利,周三在庭上全程倚靠普通話傳譯來聆聽審訊。被告妻子李小梅也持法院傳票出庭,但法官當庭告訴她,因為先要聽取他的男性朋友作供,請她下周一再出庭,李小梅聽取法院命令後,隨即離開法庭,沒有接受傳媒訪問,也沒有與被告有任何互動。死者苑剛胞弟苑強也出庭旁聽。

趙利曾說,妻子李小梅的母親是由苑剛的外婆收養。李小梅是苑剛表姐。被告趙利的律師唐納森(Ian Donaldson)在庭上指,李小梅的男性朋友因仍在中國有生意,希望法官頒令「禁止報道」(Publication Ban),令媒體不能公開他的姓名及身分等,獲法官當庭批准。

這個男證人在庭上指,2015年5月2日案發當晚6點45分,他接獲李小梅來電說有急事,請他立刻到西溫哥華Park Royal商場來,當時自己在用晚餐,隨後立刻搭的士前往,發現李小梅坐在車內駕駛座,而李的母親則坐在后座,她們表情異常,母親則一直哭泣,她們僅說不能回家,就一直不說發生何事。

男證人說,後來他陪同李小梅母女先去麥當勞喝飲料,再改為他駕車,陪同他們到溫市中心西端一間餐廳吃東西,等她們情緒平復些,才得知她們散步返回西溫家中後,看到倒在血泊里的苑剛,而殺人的可能是趙利。

他表示,李小梅當時神情哀傷,但就未見她掉眼淚。後來他陪同李小梅母女到溫市甘比街(Cambie St.)溫市警局報案,當時大門已上鎖,但一警員曾在大廳招呼他們,但就請他們致電911報案,於是他們直到夜間11時左右,才在警局停車場上的車內完成報案,期間他幫李小梅做英文翻譯。

指趙利不像會用暴力

男證人說,趙利一家2001年來加後先住在滿地可,他因為與李小梅一起參加社團認識,也有生意往來,他也經常自溫哥華飛滿地可與他們見面,後來也先後認識趙利、苑剛,大家都成為朋友。在辯方律師詢問下,男證人說,趙利夫婦曾在滿地可擁有物業,而且都是社團領袖,夫妻關係良好,相處融洽。此外,趙利看來誠實、有禮貌,又尊重李小梅母親,與苑剛相處也像家人,從未看到他們吵架,不像是個使用暴力的人。因此他在得知趙利殺人後,非常震驚。男證人還說,李小梅父母在中國是受人尊敬的中醫師。

有關辯方指警方為其當事人落口供前,沒有向其當事人作出適當警告,即其當事人有權保持緘默,違反《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Canadian Charter of Rights and Freedoms),要求法官不受理被告非自願口供作為呈堂證供,控辯雙方周三曾再度展開言辭交鋒,但法官指,將在下周做出裁決。

56歲的趙利被控在2015年5月殺害42歲苑剛,被起訴二級謀殺及對屍體不敬罪,趙利否認全部控罪。趙利被拘留期間接受警方查問時聲稱,他在苑剛位於西溫寓所外,把苑剛殺死,然後把屍體拖回屋內,再用電鋸分屍。

苑剛家人透過律師取得警方證據,顯示警方案發後在苑剛豪宅外等候9小時才入屋抓人,警方則回應警員及公眾的安全為第一要務,要等到可以安全拘捕疑犯後才能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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