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泄露800成员私隐 爱滋病组织遭集体诉讼

加拿大都市网

 
星岛日报讯
 

一个总部位于温市的爱滋病防护组织遭人入禀法院,提出集体诉讼,该组织曾于2016年9月的群发电子邮件中“无意”公开800位成员的电子邮件地址,行为涉及侵犯私隐。

卑诗最高法院于5月1日公布的裁决透露,该组织的成员曾警告,数据安全管理不善,最终会造成问题。

据区报《温哥华信使》(Vancouver Courier)报道,卑诗省讯息及私隐专员办公室证实,曾于2016年6月收到该组织泄露私隐的报告,但于同年12月结案。

一位名叫多伊(John Doe)的人其后向卑诗省积极生活协会(简称PLS)、卑诗大学(UBC)和天祐医疗护理协会(Providence Health Care Society)提出诉讼,上述机构均向卑诗省爱滋病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人士提供会员资格。

前员工曾警告数据安全管理不善

入禀状称,一名在PLS工作的员工曾向会员发送电子邮件,要求收件人参与一项研究,该项研究涉及协会向爱滋病患者提供的服务质素。

卑诗省最高法院法官米尔曼(Warren Milman)在裁决中称,该组织以公开的形式向所有收件人发送邮件,造成在未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向其他人泄露他们的电子邮件地址。

诉讼于2017年8月开始,指控该组织疏忽,违反有关收集、使用、保留和披露个人资料的各类法定责任,并侵犯会员私隐及合约规定。各被告回应指出,不会再有类似行为出现,发送电子邮件并非出于恶意,纯粹是无意的行为。

另外,原告与PLS均交入誓章,一名PLS前主管为原告作证时表示,曾就数据管理不善向协会发出警告,认为可能会造成严重后果,但PLS的高层人员却对此不屑一顾。为防止私隐泄露造成重大风险,他曾细致地“观察”员工及管理层,他们是有系统地避免对数据记录和管理方式问责,令泄漏私隐机会存在极大风险。此外,PLS的科技资讯部门(IT)也存在问题,他曾告知营运总监,如果IT部门作出改善,是可以防止事故发生,所以PLS应要对此事负责。

不过,为PLS提供证词的人否认在事故发生前曾收到警告。法官称,为协会作证的人说,该名前主管不断强调的讯息技术升级,根本不能阻止事故发生,PLS的成员还否认对方提到的协会回应事故方法。

米尔曼总结称,原告提出的所有鲁莽运作几乎都是指向协会,甚少涉及UBC和天祐医疗护理协会。
PLS的发言人表示,由于已进入法律程序,不会作出评论。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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