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一名1965年就獲得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分的意大利裔移民,10年前因欺詐罪成而面臨被遣返的命運,但去年底他以要教導未成年的繼女踢足球為由,申請推遲遣返,竟獲得批准。
據聯邦法院的庭審判決顯示,這名意大利裔移民,於1965年在加拿大獲得永久居民身分。2008年,他因涉嫌欺詐金額超過5,000元而被定罪,2010年8月24日,移民部對其下達了驅逐令。
2018年5月3日,加拿大邊境服務處官員拒絕了他推遲遣返的要求,因該移民官發現,他沒有法律障礙,也沒有足夠的硬性理由,或不尋常的特殊情況而需要推遲遣返。但他還是向聯邦法庭又提出了上訴。
指未充分考慮孩子的利益
該男子與一名加拿大居民處於同居關係,並共同撫養女方的兩個未成年子女。他辯稱,由於該移民官沒有考慮到兒童的最大利益問題,包括孩子的背景因素以及作為父母孩子依賴他的證據,從而犯了可審查的錯誤。
儘管應訴方、公共安全和應急準備部對申請人提供的一些材料存在異議,並認為,負責移民官只需考慮兒童的短期利益,並已合理地這樣做。但法官還是認為,儘管該官員沒有義務,依據人道同情的因素對兒童的最大利益進行全面分析,但是說該官員已經合理地考慮了孩子的短期利益,也是沒有說服力的。
因為遣返的決定並沒有提到孩子這些利益,例如,申請人要求延期遣返,以便能在此教他的繼女踢足球等。而且,法官認為申請人不會對公共安全構成風險,因為自2008年他的欺詐罪定罪以來,他未被指控任何其他罪行。
因此,法官決定批准其上訴,發回其延遲遣返的請求,由不同的移民官進行新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