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介入調查陰陽合同 傳范冰冰姐弟被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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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曾經參演的《武媚娘傳奇》,獨家首輪播映權收入達2億元。

星島日報

因中央電視台前名嘴崔永元舉報而掀起的中國演藝界逃稅風波有重大發展。有消息指,江蘇警方已介入女星范冰冰的「陰陽合同」案,范冰冰身邊多名工作人員被警方拘留或採取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包括一位跟范冰冰合作了十幾年的外籍經理人,而范冰冰及其弟弟范丞丞也被限制出境,目前人在北京。

■紅星范冰冰擬捲入陰陽合同風波,傳與胞弟范丞丞同被限制出境。資料圖片

■范丞丞
 

范冰冰一案源於5月崔永元在其網上的舉報。當時,崔永元在微博上貼出幾張演藝合同照片,合同中有范冰冰的名字,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而後,崔永元又稱,有演藝人員採用「大小」合同(「陰陽合同」),另行約定片酬為5000萬元,兩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萬元,實際只在片場演出了4天。此行徑有嚴重偷稅漏稅的嫌疑。

■范今年5月曾出席康城影展。
 

儘管在6月初,崔永元改口稱6000萬「陰陽合同」的當事人並非范冰冰,但已引發公眾對於范冰冰的普遍質疑。《經濟觀察報》報道,工商資料顯示,范冰冰為法定代表人、股東,或者高層的公司,在全中國至少有12至13家,分別註冊在北京、江蘇無錫、新疆霍爾果斯等地。報道稱,因為范冰冰旗下公司的財務會計力量較為薄弱,6月初,也就是稅務部門介入調查前後,一家與她關係較密切的上市公司里,一位具豐富財務和審計能力的專業人士,應邀到范冰冰旗下公司,以范氏公司財務負責人的身分,接受稅務部門的調查。

■范冰冰上月曾與男友李晨到拉斯維加斯遊玩。
 

警方6月底、7月初介入事件,北京警方以傳喚方式,將那位上市公司人士帶走。本月2日,這位上市公司人士的家屬,在北京領取到由江蘇警方簽發的拘留證,得知其因涉嫌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罪,被移送到江蘇常州的看守所,後改為監視居住。除了上述上市公司人士外,據報接受警方調查的還包括范冰冰身邊的多名工作人員。

知情人士稱:「其中一位是外籍人士,跟范冰冰合作了至少有十幾年,既做過她的經紀人,也擔任了范冰冰旗下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職務。」至於范冰冰本人,有消息人士稱,她目前在北京,尚未被採取強制措施,「不過她和她的弟弟范丞丞,已被邊防人員限制出境。」報道稱,「近期有一檔綜藝節目,要在中國境外錄製,邀請了范丞丞。但是臨到頭,發現他已無法出境。」

■范冰冰在《還珠格格》飾演金鎖(左)角色後走紅。
 

36歲的范冰冰1998年在電視劇《還珠格格》飾演丫鬟金鎖而成名,2003年憑電影《手機》贏得百花獎最佳女主角,此後演繹了各種不同類型的角色。2016年,她憑藉《我不是潘金蓮》摘得聖賽巴斯蒂安國際電影節最佳女演員獎和第十一屆亞洲電影大獎最佳女主角,2017年入選《時代》雜誌百大最具影響力人士。除演出外,范冰冰還是多個著名品牌的代言人。《新京報》引述數據顯示,近5年來范冰冰的總收入大約在10億元(人民幣,下同)左右。微信公眾號「理財幫」引述金融圈人士說,范冰冰名下的理財產品、存款就不少。而投資老本行影視行業,這些年也讓她賺盆滿缽滿。

—新聞延伸:演員工作室今後須查賬徵稅

■盛傳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境內演員工作室須統一實施「查賬徵稅」。
 

崔永元5月在網上曝光「陰陽合同」問題,向中國演藝界投下一枚深水彈。崔永元爆料後,民情洶湧,不滿作為受薪階層必須納稅,而收取天價片酬的大明星卻可逃稅漏稅。有見及此,近日盛傳中國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通知,境內演員工作室今後須統一實施「查賬徵稅」,僱用專業財務人員申報工作室的賬務,防止偷稅漏稅問題。

「查賬徵收」也稱「查賬計征」或「自報查賬」,是指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根據自己的財務報告表或經營成果,向稅務機關申報應稅收入或應稅所得及納稅額,並向稅務機報送有關賬冊和資料,經稅務機關核實後,填寫納稅繳款書。

消息稱,這樣針對一個群體、一個行業的嚴厲稅收政策,過往並不多見,顯示當局把影視從業者看作稅收「黑五類」。事實上,在崔永元首次爆料後,中國國家稅務總局隨即高調錶態,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表明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

官媒也發聲力挺,《北京日報》發表評論,指財富金字塔頂端的明星若巨額逃稅,必然激起社會公憤。

分析認為,在監管缺失、熱錢肆虐之下,近年影視圈亂象叢生、烏煙瘴氣,甚至成為某些不法商人洗錢之地,藝人的片酬已經高到令人咋舌的地步,高層亦有意藉此整頓娛樂圈,營造社會公平,達到風清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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